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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老婦肇逃 靠2杯豆漿逮到人
2015年08月10日07:42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聯合報》報導,91歲的陳姓老婦日前晨起運動,被一名機車騎士追
撞,導致右腳骨折及身體擦傷,騎士不僅沒下車察看還肇事逃逸,隨
後發現證件可能遺留在肇事現場,趕緊又驅車返回現場撿拾證件,老
婦因傷痛倒在地上無法起身,惡劣的羅女竟未加以理會,再度逃離現
場。
事故發生後,肇事者的2杯豆漿遺留在現場,楊宗勳調閱32處路口監
視器,並將豆漿當證物,提著證物查訪各豆漿店,經店員指認並調閱
監視器後,確認羅女(45歲)肇事犯行無誤。(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
導)
[心得]
這則新聞告訴我們:
1. 不要都去同一家店買豆漿,免得被指認出來。
2. 二度逃逸,不曉得法官會不會說「特別優待你一次算清變成關10年」?
3. 有 32 處路口監視器,結果竟然不是靠車牌抓到人,反而是靠豆漿?
這也滿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