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討論串下來 我真的覺得台灣社會有點病態
我覺得與其討論別人小氣 不如討論有沒有占人家便宜
如果一個人小氣 但這小氣沒偷沒搶 也沒占任何人便宜 那到底何罪之有?
另外如果一個人一直想佔盡別人便宜 別人卻不想被你佔便宜 結果被你罵小氣
請問到底是哪種人比較討人厭呢? 被罵小氣的真得是何其無辜
不懂?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假設某天你中了樂透1億元 你的親戚朋友聽到後 都以假借祝賀之名前來要求請客
當然你可以很豪氣地每人賞100萬 但如果你不給呢?
你不給的話 你的親戚朋友除了背地裡冷朝熱諷 說你小氣吝嗇 還到處po文抱怨你
其實你沒有義務要分他們錢的
他們記恨生氣的真正原因是因為沒分到一杯羹 沒佔到你的便宜
但他們不願承認他們愛佔便宜的心態 所以他們把事實扭曲成是你太過小氣
所以我認為討論小不小氣根本沒意義 討論有沒有占人家便宜才是真的
就像前幾篇文某個人說她欠她朋友2塊錢 結果她朋友竟然為了這點小錢跟她討 超小氣的
事實是妳占了你朋友2塊錢的便宜 被討了很不爽 因為沒佔到她便宜而已
如果你被別人欠錢 請記得勇敢地去要 因為這是你的權利 要錢的行為絕對不是小氣
當你害怕社會觀感不佳而不敢要時 也請不要把氣出在敢爭取自己權利的人身上
道不合不相為謀 如果你討厭被要錢 那請去跟那些也不喜歡被要錢的人交往
這樣就不會有摩擦 也不需要抱怨別人了
這餐你欠他10塊 下餐他欠你20塊 再下次你欠他50塊...
這樣的交友型態最適合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