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035p (水心)
2015-08-13 22:35:06前陣子看到前公司的小主管發文抱怨,
說現在的年輕人都以為提出離職以後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甚至直接消失不見,難怪被稱作豆腐族、冰塊族。
我自己在前公司待了大約半年,
22k+1000全勤,還要扣勞健保,
一個月有四分之三的日子加班到九點十點,周末還要自主加班。
還來受不了,按照勞基法規定在一個月前告知,
不敢沒有交接完就走人,我還在離職後回去交接工作。
看到這個前任小主管發文抱怨,
下面還有人回文:「我都等老闆找到人才走。」
他說:「這才是敬業的表現阿!
要離職就應該等到老闆找到人接替!」
就我所知前老闆挑人挑超久,
學歷高不要、經驗豐富不要、能力不好不要、個性列入考量,
進前公司後,每個禮拜都會面試人,新人報到通常撐不過三天。
而且找不找得到人是老闆的問題吧?
難道老闆找不到人,我們就不能走嗎!?
他說的氣呼呼,我卻很困惑,因為太多人按讚叫好,
難道是我的問題嗎?
(有趣的是這個小主管其實也才剛出社會2年)
作者:
PuElLa ( )
2015-08-13 22:36:00傻了嗎?XDD願意等找到人真佛心
幫忙訓練新人是道義問題。勞基法有規定多早之前要提出。按法規走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8-13 22:38:00科科,推一樓。不這麼做 不這麼說。怎麼當上小主管
作者:
pilione (不來也不去)
2015-08-13 22:42:00這種可以直接刪掉了XD 23k可以做半年也是很厲害……不過若是那份工作可以學到自己想要的經驗也另當別論了
作者:
sin27 (扇)
2015-08-13 22:42:00別傻了 要是真的找到人再離職搞不好根本離不了 我前一份工作要離職老闆也叫我做到年底讓他找人 我拒絕就威脅我= =
作者:
pilione (不來也不去)
2015-08-13 22:46:00好奇想問是什麼職業?
23K扣勞健保大概就21K上下,周末還要加班,這啥鬼工作...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5-08-13 22:47:0022k找高學歷或有經驗的人當然待不久阿
作者: arcc 2015-08-13 22:52:00
按照勞基法,找不到人叫他自己到前線輸出不用管他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5-08-13 22:57:00呵呵 老闆最喜歡拿勞基法來看福利 我當然也拿勞基法看離職
作者:
ina0804 (ina)
2015-08-13 23:01:0023k還要加班難怪流動率高
作者:
violet2 (木有更新)
2015-08-13 23:01:00按勞基法走有什麼問題?看看就好
作者: ttrome (ttrome) 2015-08-13 23:06:00
符合勞基法就好了,強硬一點直接講找不到人是資方你自己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壓日期給他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8-13 23:08:00別傻了
作者:
mmvom (mmvom)
2015-08-13 23:10:00奴才一枚
作者:
mmcci (楊春大)
2015-08-13 23:14:00奴啊
作者:
haddi (haddi)
2015-08-13 23:14:00該不會是三X吧
作者:
ahuifu (小豬(抖教練))
2015-08-13 23:15:00找不到人是他的問題,按規定時間離職就可以了
作者:
Jillx (小氣員外)
2015-08-13 23:19:00老闆的話能聽屎都能吃了
作者:
mzmzz (芋頭)
2015-08-13 23:25:00按照法規10天前提離職是合法的
作者:
apple0123 (apple0123)
2015-08-13 23:25:00老闆的話真的不能聽+1,講話矛盾,永遠都有自己一套說法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8-13 23:25:00奴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15-08-13 23:31:00
你前老闆應該愛奴材
作者:
kara21 (雷娘我的嫁)
2015-08-13 23:35:00只給22k還這麼挑 有沒有搞錯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5-08-13 23:42:00一切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找不找得到人是他家的事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15-08-13 23:49:00這主管有前途 可以為拍馬屁泯滅良心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5-08-13 23:55:00蘆葦之歌啊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5-08-14 00:47:00預告離職/資遣就是給對方找人/工作的,不然你開除我也應該等我找到新工作才可以停止付我薪水?
作者: beartsubaki 2015-08-14 01:19:00
理他幹嘛 照規定提前說就好了
作者: ghsu2012 (gordon) 2015-08-14 01:25:00
都符合勞基法提早一個月告知,時間到離開要關幾年?
作者: jas5454 (jasmine) 2015-08-14 01:32:00
離職只要通知有傳達到就行 時間一到 是不需要有任何義務一定要留下來的
作者:
qmaloy (綿花朵)
2015-08-14 01:57:00最近也遇到這個問題,找不到人到底關我什麼事?怎麼不檢討是不是自己開出的條件不吸引人…
作者:
GGisme (劉君君)
2015-08-14 02:45:00找不到人是老闆的問題+1按照勞基法提前講就好
作者:
a13369 (吃掉奶奶的大野狼)
2015-08-14 04:49:00我以前還遇到不給填離職單的、要我不准走他不想找新人的
作者:
mastbig (小胖)
2015-08-14 06:00:00這公司在我過去也不過一週前通知離職,辦交接??我會回你薪水有4萬以上在來說!沒有請閉嘴。
作者:
g9xuggf (fdsf)
2015-08-14 09:49:00你很奴耶 我都直接走掉 爛公司不用提前一個月告知啦XD我都找到工作一個星期就跑 沒再在意主管講什啦XD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5-08-14 09:57:00樓上麥亂教,雖然勞基法也沒規定勞工沒有遵守預告離職的處罰
作者:
yaokut ( )
2015-08-14 09:59:00難道他找不到人,就要繼續在那邊被奴役嗎?想太多
老闆如果不找人你不就要當地縛靈了?按勞基法規定就好
作者:
chyl 2015-08-14 12:13:00工作滿3年才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一年內是10天,你人也太好
作者:
yaokut ( )
2015-08-14 12:32:00地縛靈這詞好讚喔!(筆記
幹嘛這麼奴? 我也即將離開待八年的公司,照勞基法一個月後就走人,管老闆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