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前陣子發了一篇跟男友分手的文章
但最近發現事實的真相
根本就不是原本以為的個性不合
真相就是他去年去大陸交流一個禮拜
認識了一個女生
回來台灣還是繼續跟她聯絡(但男友完全沒有跟我提過這個)
今年他又再參加了這個交流團
然後在20號跟那個女生在一起
結果他22號才私訊我要分手.....
在我的認知裡這樣應該算是劈腿了吧....
但是他跟我朋友講的說法是早就想跟我分了
所以他認為這不算劈腿
他也覺得分手的原因不是他劈腿
是我的個性我的脾氣跟他不合
但是你還是做了劈腿的行為呀......
前幾天直接跟他說我已經知道他交女友的事了
他還是打死不承認 覺得我沒證據
然後回去私訊別人說我怎麼知道這件事
(我有他的帳號)
總覺得承認自己做錯很難嗎.....
最不爽的是他一副自己沒錯的態度..
還是需要我把證據貼上去讓大家知道他才承認呢?
哎.......我真的大開眼界
真的見識到人無恥的極限........
而且還是發生在曾經這麼信任的一個人身上
真的覺得劈腿的人很賤...
自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留下被傷害的人獨自承擔這些
真的好想撕掉他虛偽的面具讓大家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
真的好氣人!!!
希望全天下劈腿的人都遭到報應><
抱歉有點太氣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