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一間店看到一件運動長褲
試穿後覺得不錯 但是我喜歡的顏色沒有尺寸
當時是代班店員 服務態度很友善
她說幫我寫需求單 預計兩三天就會到貨 要求我先結帳
但是昨天卻收到簡訊說那件褲子我想要的顏色全省缺貨 要我過去換
但是我就只想買那個顏色的褲子 並不想硬換其他我不想要的商品
所以今天過去表示我要直接退貨
但今天的正職店員說: 這樣我很麻煩耶 我們這邊是不能退貨 只能換貨
但我跟她說: 我根本連貨都沒拿到 要退款不為過吧
但她就一直鬼打牆說這樣她很麻煩 希望我用換貨的 態度也不佳
還說那個代班的人不知道 如果是她在就不會說可以幫我調貨
但我身為消費者更不會知道阿
後來講到不得已只好跟她說 難道你要我搬出消費者保護法嗎
她才說 你如果要退 就只能我自己自掏腰包退錢給你
我就說 好吧 那就這樣
(其實我不相信她會自掏腰包 應該只是一個說詞)
後面還有一個小插曲就不提了...
總之是有退到款
雖然我知道實體店面沒有七天鑑賞期
但是我根本沒拿到貨 要的商品也沒貨 我認為要求退款沒有錯吧...
我沒事也不想找人家碴
畢竟大家都是出來辛苦工作的
但是自身權益如果沒有堅定一點立場 吃虧的就是自己
下次再看到那個店員就不會想進去逛了
可能也不會想在那邊買衣服了 除非那邊有現貨.. ( ̄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