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閒聊] gun (小組長)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11 21:32:18
※ [本文轉錄自 MenTalk 看板 #1Lyip00c ]
1. 已徵得原作者同意
2. 心得:
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各種紛爭
有時候覺得PTT跟現在的臺灣政治沒兩樣
都有各種小圈圈為了私利操弄輿論
或許差別只在相較於藍綠
PTT對現實的影響力比較小吧...
這幾天女板選舉需要選出三個新板主
但是到目前為止參選人似乎只有四個
(我應該沒算錯吧?)
只希望選出來的新板主群能夠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以及板眾的期望
作者: BlueBird5566 (5566得第一) 看板: MenTalk
標題: [閒聊] gun
時間: Fri Sep 11 20:44:44 2015
有一次呀
mentalk要舉行板主選舉
因為沒當過板主 想試試看 就寫惹徵選文
後來又覺得好麻煩
下班就想打電動 看電視 跟妹聊天
還要當個板主麻煩死惹
所以就水球gun 說我要退選 請他幫我把我的政見刪除
結果呢
To gun: hi 我不選了 請幫我把文章刪掉 謝謝 [05/24/2015 22:43:38]
★gun 你...你這樣要水桶30日耶 = =" [05/24/2015 22:44:17]
To gun: 註2 ?? 上面沒說不能退選呀 [05/24/2015 22:45:21]
★gun ㄜ..... 好啦 [05/24/2015 22:45:40]
To gun: 因為人夠多了 而且我也不常來這個板 所以不要佔名額較好 [05/24/2015 2
2:46:00]
To gun: 不好意思啦~ [05/24/2015 22:46:04]
★gun 認真的看了一下,應該是要水桶30日耶... [05/24/2015 22:54:03]
To gun5566: why [05/24/2015 22:54:27]
★gun 1.我長得很帥 而且藍鳥有56公分 [05/24/2015 22:54:45]
To gun: so? 你能證明我不帥 而且我藍鳥沒56公分嗎 [05/24/2015 22:55:13]
★gun 56公分跟政見的關連性是? [05/24/2015 22:55:44]
To gun: 如有參選者發表不實內容 或 內容以挑釁、製造紛爭者 [05/24/2015 22:56
:48]
★gun 內容以挑釁 << [05/24/2015 22:57:05]
To gun: 你既無法證明內容不實 而我內文也沒有挑釁、製造紛爭 [05/24/2015 22:
57:05]
To gun: 挑釁誰??? [05/24/2015 22:57:16]
★gun 挑釁 參選者? [05/24/2015 22:57:32]
To gun: 藍鳥56公分 挑釁 參選者??????????????? [05/24/2015 22:57:47]
To gun: 你還好嗎 [05/24/2015 22:57:56]
★gun 我只有31公分... @@ [05/24/2015 22:58:05]
To gun: 反正我要退選 然後請把我的政見文刪掉 感謝 [05/24/2015 22:59:20]
嗯~就是別人要退選 然後一直想要水桶別人
連挑釁參選者這種話都說得出口.....囧
感覺他就是一直想要水桶別人 來樹立他的權威
他前陣子代管womentalk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1423952.A.29E.html
噓 nedswans: 我八卦版鄉民特地來女版朝聖看女版笑話~XDDD 09/05 03:37
這樣也能當作挑釁警告
什麼都沒學到 倒是學會了womentalk歷屆板主的誇張判決
google一下他的id
就會發現他幾年前是台中板板主
http://www.plurk.com/p/jqpezo
在台中板就是板皇了 臭名遠播
會上任也是另一個小組長再耍白爛
https://www.ptt.cc/bbs/joke/M.1392594387.A.BD8.html
當時他都下台了 然後小組長辦板主徵選
gun跟另外2個人都想當板主
另外2個人就在板上發政見文 然後寄信給小組長
而gun直接寄信給小組長
小組長的公告居然說
「從頭到尾來向組務詢問板主事宜的就只有一位,
當初置底公告敘明「符合上色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洽小組長」,
但是組務只有收到一個候選人來信表示他有意願,
這條件雖然簡單,但其它兩位自行發表政見的候選人都沒辦法做到,
(發表完政見後才來通知組長不叫「洽小組長」)」
還被轉到joke板當成笑話了
始末 https://disp.cc/b/782-7jMg
gun因此當選了台中板板主
還選了 mentalk、database、gossiping、HatePolitics
最後也去參選l_talkandcha的小組長
就是一個 一心想要當板主 小組長的人
他在政黑的政見寫的是
政黨色彩: 橘色
我是真的支持老宋...
他在八卦板的政見
a. 認定從寬 - 針對有爭議的裁決會給予違規人說明空間,桶錯人會發道歉公告。
但是一句中性的推文就能給予警告或水桶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1423952.A.29E.html
一個在西斯開板就被水桶的男人
居然能當上小組長?
https://www.ptt.cc/bbs/sex/M.1247841658.A.7F2.html
或許是浪子回頭吧
但是 既然也被水桶過
想必也了解使用者被刪文、水桶、退文的心情
但是他有因此 對使用者做出較有利的判決嗎?
沒有~
ip不一樣 也可以當作理由送去分身查詢
一句看笑話 也能當挑釁警告
俗話說換了位子換了腦袋是真的
最後 在google的過程中
發現原來女板早有人提出質疑了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1758112.A.8FF.html
(後面這段應原作者要求刪除)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1 21:33:00
gun 是gun5566的分身歐?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09-11 21:34:00
樓上快灑錢錢啦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5-09-11 21:34:00
肛56 噗意外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1 21:35:00
沒錢喇 要破產惹!!樓下發500P給我好咪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09-11 21:36:00
1P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1 21:36:00
QQ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09-11 21:36:00
跟槓56有關係嗎!!!!!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1 21:37:00
感謝facenook大大贊助 QQgun就是gun5566阿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09-11 21:38:00
怒噓!! 我的申訴不知道要拖多久!!bsb謝你的解答 也給你1P
作者: iPad101 (~( ̄▽ ̄)~等好久捏)   2015-09-11 21:39:00
不意外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1 21:40:00
景氣很差 最近紅包市場大幅縮水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9-11 21:41:00
push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9-11 21:42:00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5-09-11 21:43:00
大幅縮水... bsb大花完了喔?? 高層很黑不易外阿~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9-11 21:46:00
....我要去問問怎麼回事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09-11 21:48:00
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不過大部分版友應該對這件事沒興趣…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9-11 21:48:00
facenook我也要p幣o'_'o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9-11 21:49:00
三樓,你賭輸還是賭贏?
作者: rofea (あいうあお)   2015-09-11 21:54:00
請問到處轉遮種文的意義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11 21:56:00
樓上 你不知道現在興起版主獵巫遊戲嗎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1:57:00
不必笑現實生活很多人不愛理政治 網路世界的政治也不太有人關心呀 以後那些愛用柏拉圖該名言者還是少
作者: phezid (阿德)   2015-09-11 21:58:00
你轉文前也不想想這裡是誰的地盤阿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1:58:00
用些啦......
作者: rofea (あいうあお)   2015-09-11 21:58:00
知道啊,每個站長都要被戰,這樣有很好玩嗎?然後剛竟然打錯字…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9-11 21:59:00
其實我也覺得現在有點像獵女巫...不過我看了男版的判決我覺得問題很大...應該要正視問題(但反對把所有版主都拖下水...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9-11 22:04:00
公開水球有徵得同意嗎?然後你要討論也自己發個文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9-11 22:05:00
反正鄉民左轉就離開了,一堆人甚至連發言都不發言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9-11 22:05:00
轉還在本版被浸水桶的人的文...不刪文浸你才奇怪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11 22:09:00
所以那裡有問題?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9-11 22:12:00
kage你可以看看饅頭板那篇obov的水桶公告~
作者: moidasu (mo)   2015-09-11 22:13:00
我也覺得obov這件事很誇張 但目前版主都下台了 還有什麼解決這結構問題的辦法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14:00
呵呵呵很誇張嗎 呵呵呵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09-11 22:19:00
sakusakurai我愛你o'_'o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9-11 22:21:00
facenook你等我喔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9-11 22:22:00
要怎麼檢視要怎麼解決?當年某人是被逮才下台的,不然拿他有辦法?看看比b,現在是什麼進度?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25:00
看你是要人云亦云還是自己去看相關規定Z有沒有道歉?有沒有提出新的分身查詢方案來討論?站長說怎麼樣就可以送分身查詢了你有看到嗎?你有去看台中板關於他的評價評論嗎?什麼是退註?為什麼會退註?有看了嗎?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35:00
除非是「嚴重鬧板」然後「水桶後多次開分身再次鬧板」 不然以前分身送查的機制沒有那麼鬆散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36:00
但是站方沒有規定要怎麼樣才能送。問每個板,板主答覆都不同,但站主直接說只要板主覺得需要就能送。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1 22:38:00
誠摯感謝a6234709贊助P幣,人超好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39:00
站方沒有直接向普通鄉民公布。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39:00
順便給我一點 好摸 現在的我有點窮困潦倒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41:00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2:41:00
合法不合理 被狗幹一點都不奇怪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43:00
嗯板眾說要道歉 道歉了然後呢?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43:00
就我理解,該次送查是連程序都出問題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44:00
貢糖,那篇我看完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44:00
我很好奇為何沒有人引用到這篇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2:45:00
只要道歉?不是吧更多的是要解釋 還有審查標準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45:00
解釋部分你看一下貢糖貼的那一篇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46:00
就看一下那篇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9-11 22:46:00
664我發了哦 o'_'o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46:00
所以664的觀點是啥? 還有妳講的哪一篇?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47:00
我的觀點是啥 你看莎莎的文吧 他把我的話講完了"可以請Z版主解釋一下為何IP不同視為分身"這串中的某一篇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2:48:00
不 那篇完全只解釋法條和使用原則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49:00
sakusakurai謝謝你救濟貧困der我然後?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49:00
那篇沒有打到點,重點是"為何可以直接將帳號送交帳號部審查" 那篇有說不是單純"違規"或組務認定就可以送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50:00
因為隔壁沒有規定要怎麼樣才能送分身查詢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2:50:00
而且用這種不當招的"原因"是什麼?符合VPN加上文風相似的ID 這開出來絕對地圖砲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51:00
站方規定有啊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51:00
只要板主要查,小組長/群組長就一定要往上送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2:52:00
是啊 所以?這解釋了什麼?除了流程什麼都沒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53:00
組內和板上都沒有規定要怎麼樣才能送,你要解釋什麼?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53:00
我記得以前送查的機制比較嚴格 除非到達重大鬧板否則是沒有理由基於一兩次違規就送查而且現在這樣搞 就真的變成管理方整肅異己的手段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54:00
是啊 但是你貼的這篇文是 今年7/5的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2:54:00
所以意思不就自由心證 即便我是司馬昭之心?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55:00
1.批踢踢有硬性規定每年要更新資料嗎?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2:55:00
這種心態做法 請給我一個不會引起眾怒的理由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55:00
我也記得以前送查機制比較嚴格,但是是真的嚴格還是印像中嚴格,我不清楚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56:00
沒叫你每年更新,但有告訴你要更新,沒更新被查到要重註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2:56:00
3."註冊資料"是"註冊當時"的資料,憑哪點嗣後要求人每年更新 註冊當時審查不清是站方自己要負責憑哪點之後要使用者負擔站方審查不清的責任4.批踢踢掌握了一堆個人資料,有任何約束嗎?假如被外洩,使用者哭哭倒楣,自己要用批踢踢活該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9-11 22:58:00
mentalk板主全都下台了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1 22:58:00
求乾爹~~~~~~~~~我想賭博~~~~~~~~~~~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58:00
#1L13JD88 (ID_Problem)不暢通的是退註排隊的,在這個板沒有不暢通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2:58:00
結果說到最後 你看 你也只剩合法性站得住腳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2:59:00
個人資料外洩部分是法律在約束的,有沒有太遠了一些?一直都是合法性站得住腳啊有沒有看到隔壁板我在一開始給的建議?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00:00
是啊~至於這樣引用法源本身具不具合理或公平性?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00:00
事實上使用者本來就有資格懷疑要求個人資料的合理性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1:00
#1IW4MYWY (ID_Problem) 照篇有規定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01:00
另外"公開重填資料"這點也是強迫人將個人資料暴露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02:00
就是這種自以為法說得過規定說得過 就可以搞你到死啊!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2:00
合理性?公平性?麻煩看一下我在一開始那幾篇的推文好嗎?不難欸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03:00
所以根本就沒有質疑為何要填寫一堆站方根本用不到的個資,只是說"批踢踢站方就有規定呀"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3:00
(您可選擇將資料寄予站長而不公開於此)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03:00
嗯 又是一個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教育真成功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04:00
你也只講規定 講到後來還是於法有具四個字這是能談什麼?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04:00
那孤星不也講過了,他被站方各種退回理由 而且每次退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4:00
我是在這邊才拿條文出來的我在隔壁有提出別的帳號分身網上查的審核方式沒看見?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05:00
回就要重排很長一段時間,所以這叫「管道很暢通」?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09-11 23:05:00
晃了一下隔壁板 C的請辭文好好笑XD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5:00
我不是孤星,不清楚他到底填什麼會被退孤星走的不是更新資料那條路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6:00
我記得他說的是 重註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06:00
so?回歸我最一開始的推文 最令人抱不平的還是無解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09-11 23:06:00
664有沒有收到我給你滿懷愛意的存證P函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06:00
但為何要有這規定? 有這些規定是否會造成管理方想整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07:00
治特定使用者能夠肆無忌憚?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7:00
所以每一個退註都是被整?只有他被退註嗎?有多少路人甲乙丙被退註又有多少路人甲乙丙沒有被退註?facenook 謝謝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08:00
所以大家是在不滿程序而已 還是不滿鬼知道的目的?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08:00
(攤手) 要講的話站內信吧 推文斷斷續續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8:00
Ekmund 所以你有看到那篇討論新方案的嗎?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09:00
那你有看懂我想表達什麼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09:00
我不想站內了 一直講陰謀論 不好玩說要討論新的送查方案 有誰在討論?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10:00
如果妳只覺得是陰謀就請便吧 等妳當上板務可以看到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10:00
講簡單的,一直說目的什麼的,請問討論的時候你在哪?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10:00
一直被要求看東西 自己的立場對方始終沒仔細看 要談啥?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11:00
請便吧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11:00
所以有看嗎?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11:00
妳有當板務嗎?有的話就看得到啊 呵呵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12:00
所以我害的?妳要發牢騷還是怎樣就隨妳 我也退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12:00
所以呢 陰謀在哪?喔 所以這樣就是牢騷喔?每賣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5-09-11 23:15:00
喔對了 在加班 謝謝您的關心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16:00
不用客氣,反正也是事後幹而已。Y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17:00
我在講站方的問題 妳跟我說男人板只是在嗆板主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11 23:17:00
大家火藥味別那麼大呀@@"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18:00
所以要講啥,我講了老半天 妳就那段"誰叫你不去男板討論" 怪了 站方規定問題去男板討論啥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19:00
...那段又不是在跟你講= =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20:00
所以我說推文斷斷續續 要講清楚要用站內信 誰拒絕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20:00
我拒絕了然後呢?看錯推文的又不是我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22:00
所以我的訴求是啥?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25:00
22:49?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26:00
妳的回應是什麼?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28:00
有人檢舉啊不正是因為沒有說要怎麼樣才能往上送才會討論上查規範?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29:00
站方有允許這款送件方式嗎?板友檢舉,板務必須送交這種規範問題在我眼裡是站級問題 在男板討論無用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31:00
站方沒有說板內要怎麼樣才能往上送吧?只有說板主往上送組務就要受理但是板內為什麼不能討論要怎麼樣才能往上送?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35:00
剛才去看了一下 的確只有說誰可以送 但怎樣程度才可送就沒解釋到 所以我覺得這是站級規範未明之處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41:00
板內還是可以討論的吧?只是每個板的規則不太一樣也沒有明寫到底怎麼樣才會送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9-11 23:43:00
而且我是在說站方對於個資規範要求的不合理......本來就不是討論同一件事情 還嗆我看錯 ......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11 23:47:00
本來就看錯啊 你說退出前的推文又不是跟你講話站方對個資規範的範圍 也不是我在這篇的東西你講站方個資什麼的 跟我講的,不同欸
作者: zxcv0608 (棗辰)   2015-09-12 0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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