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工作的公司說一按照政府法律走,
我也就乖乖地向主管請假;
得到的回復是:「請附上醫生証明!」
呃…生理痛也就那剛來的前兩天不舒服而已…
當下覺得很無言!
到現在還是很好奇,生理假到底是要附上什麼証明?(例:使用過的衛生棉丟主管桌上??)
覺得因為要請生理假還要跑診所拿証明是浪費醫療資源啊!
※ 引述《escfhnku (^^)》之銘言:
: 每個月總有幾天
: 是特別不舒服
: 女生們工作辛苦了
: 雖然法律上有規定可以請生理假
: but…
: 真的有女生們敢請嗎
: 是有請過幾次
: 但不敢每個月請
: 請到後來會被叫去喝咖啡就慘了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