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avez (XD)
2015-09-17 23:05:29※ 引述《ritachu0601 (小女孩)》之銘言:
: 他用未婚身分證假裝已婚
: 我現在真的很痛苦
: 他今天說叫我簽兩份文件
: 一份是放棄撫養權
: 一份是若孩子是他的要賠償他
: 我有重度的憂鬱症
: 我現在找不到他
: 他現在封鎖我
: 只是因為我早上焦慮症發作打電話找他
: 我難過很想跳樓自殺
: 請問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可能原po太難過 文章有點難懂
我試著翻譯一下
男蟲用未婚身份証上面貼假的已婚貼紙 讓苦主以為男蟲已婚
所以苦主只能當小三 過著見不得人的日子
也約好了 苦主不能懷孕 如果懷孕,孩子要給男蟲養 而且也要賠男蟲錢
是這樣嗎
作者:
sxt124 (Ann)
2015-09-17 23:08:00男蟲也太可惡....
作者:
ian1107 (高雄姜大聲)
2015-09-17 23:09:00用已婚裝單身
作者:
penguinmars (麥香éšå¡”塔醬)
2015-09-17 23:09:00問一下四樓 你說哪個版有詳細文章阿
作者:
hymmmmm (mmmmmyh)
2015-09-17 23:10:00只有看到尋人版的文
看了原文,應該是給假身分證假裝自己單身才對,原原PO講反?
作者:
eo8h1 (LDK)
2015-09-17 23:12:00去allpost找只看到尋人版的而已
作者:
hymmmmm (mmmmmyh)
2015-09-17 23:12:00應是真急了語無倫次,假裝一詞應該是掩蓋或隱瞞
作者:
tyjcgmnl (thank you)
2015-09-17 23:12:00原po有在別的版po男的照片 只有160cm 真不簡單
作者:
ian1107 (高雄姜大聲)
2015-09-17 23:12:00自己 谷歌啦 又不能貼文章 想害人被捅喔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5-09-17 23:16:00帳號還有一篇是徵聊天單身無女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9-17 23:18:00不管假裝已婚還未婚,光懷孕還要賠錢這點就說不通了
www.ptt.cc/bbs/Supermission/M.1442501426.A.B96.html這一篇
作者:
dixhuit (:))
2015-09-17 23:20:00懷孕為什麼要賠錢?這種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合約會合法嗎?
反正就是原po被男的騙未婚 然後有小孩了...男方一開始要求原po拿掉不然就要全家去原po家鬧但看樣子原po是打算生下來了?
作者:
dixhuit (:))
2015-09-17 23:23:00原來如此,真的勸原原po不要衝動,要冷靜
我猜是因為懷孕了,肚子的小孩就變成通姦證據,所以要賠錢
作者:
moidasu (mo)
2015-09-17 23:25:00為啥刪文rrrrrrrrrrrrrr orz
作者:
stw0975 ( )
2015-09-17 23:27:00原文刪了 不過還是有些不懂
作者: datour (當我們早睡早起) 2015-09-17 23:28:00
推備份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5-09-17 23:32:00這個我有印象耶,好像在別的板有看過
作者:
deutyi (IL)
2015-09-17 23:32:00原po無論如何都要冷靜一定有解決辦法的
作者:
qqapple (IRISIZM)
2015-09-17 23:33:00刪了 google七月分的文章到現在也是很久了 …
作者: nashiko (梨子) 2015-09-17 23:34:00
什麼鬼 這根本不可能合法
作者:
MadCaro (實è¸!!ä¸æŽ¥å¯µç‰©æºé€šè¬è¬)
2015-09-17 23:34:00請她去找律師做法律諮商吧,路絕對不會只有一條。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9-17 23:37:00因為小孩會變通姦證據....所以要賠錢?
作者:
qqapple (IRISIZM)
2015-09-17 23:37:00為什麼不能貼? 若違反板規,請原po幫忙刪,謝謝。
作者:
qqapple (IRISIZM)
2015-09-17 23:41:00請原po幫忙刪除備份網址,謝謝。
作者:
dafeiiiii (腹語術)
2015-09-17 23:58:00會不會是在PTT認識,原原PO 4月在wanted版po文
作者:
dafeiiiii (腹語術)
2015-09-17 23:59:00現在被男方看到,所以刪文?7月也有在wanted版po過跟原原po差不多的文章
作者: DrWeli (lily) 2015-09-18 02:09:00
難道是在ppt上約的...
作者: lovefanfantu ((水牛出來玩>v<!)) 2015-09-18 02:55:00
什麼鬼賤男…
作者: ritachu0601 (小女孩) 2015-09-18 06:14:00
我刪掉文章是有人勸我刪掉,他說要告我。法院見。我很害怕。
原原PO,契約不是簽了就有效力,必須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在風序良俗的情況下契約才有成立的可能,別太擔心,加油
作者:
mystage (亭)
2015-09-18 07:07:00這些契約根本都是無效契約,別擔心了。
作者:
cilina (女子 口牙)
2015-09-18 08:11:00樓上是怎樣
作者: vini770803 2015-09-18 08:28:00
這種算是求救訊息!!如果要"報復"他只有妳活得比對方快樂
作者:
new262 (內有精華)
2015-09-18 10:03:00這沒什麼好告的啊 不要被他騙了
作者:
angylok (台灣場收錄確定!)
2015-09-18 10:11:00原原po,上法院他不見得贏面較大 你反而還可以告他請求認領要扶養費監護權,這男的傻傻。然後通姦是他老婆來告,不是他
作者:
latina (高高)
2015-09-18 11:52:00我覺得原原po想講的是其實已婚裝未婚騙她 打的語無倫次了希望原原po趕緊冷靜下來 千萬不要相信他的話!!
作者: fake0617 2015-09-18 12:57:00
拜託不要為這種人生小孩,好心疼你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9-18 13:09:00懷孕賠錢違反公序良俗無效,反而你還可以跟他請求撫養費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5-09-18 14:05:00網路男蟲一堆…大家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