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WomenTalk 暫行板規 (2015/9/19生效)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9-19 01:02:54
1. 本板為WomenTalk板,文章內容特別針對女性不尊重者,
禁言30日,以板主認定為標。
2. 文章內容含推文 禁止爭吵、謾罵、人身攻擊、惡意刪改推文,違者禁言30日。
3. 不接受廣宣等文章含推文,違者禁言30日。
4. 文意過於簡略者(60字以下,字數計算不包含網址與貼圖),違者刪文。
5. 禁止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
   經當事人檢舉後,違者禁言30日。
6. 非板主禁止發表[公告]類別文章,違者禁言30日。
7. 為避免洗文,單ID每日限發5篇文章,包含自刪與板主刪文(公告文、不計
),違者禁言30日。(版務文暫時不計入但版主討論後仍可修改)
8. 轉錄文章未經同意,無心得60字以上,違者禁言30日
9. 有特殊舉辦活動及特殊公告者之相關文章,以另行之公告為主。
10.經板主警告一次依然違規者,視為鬧板,違者禁言30日以上。
11.使用者於禁言期間,其分身帳號於板上發言,經帳號部判定為同一使用者時,
  原禁言帳號及分身帳號禁言180日。 
12.問卷文規範
a.僅提供學術研究,因此商業資訊收集等一律禁止。
b.需經所有板主審核,所以必須寄信給所有版主請求同意
來信及發文時請提供以下資訊:
就讀學校科系、指導教授名稱、研究生姓名、研究主題。
未經所有板主同意一律刪文不保留原文不另行通知。
假造所有板主同意者,禁言一個月可併退文。
c.一文僅能發一次,重覆發文者一律刪文另禁言一個月可併退文。
d.為避免廣告宣傳之嫌,研究主題不得為特定店家、品牌。
e.若需面訪等學術研究,來信時請提供在學學生證正反面照片/圖檔。
13.違反上述規定文章,板主群有權刪除或保留。
14.檢舉請於置底檢舉區推文,可接受站內信檢舉。
若需快速處理 請群組寄信給所有版主。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5-09-19 01:06:00
改 3. 不接受、廣宣等文章 中間那個頓號似乎不用吧XD
作者: datour (當我們早睡早起)   2015-09-19 01:18:00
文字獄解除了?
作者: holishing   2015-09-19 01:57:00
首推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5-09-19 02:25:00
推一個~加油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9 02:27:00
推一鍋 給錢錢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09-19 03:22:00
有做事,辛苦你了版主!@@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5-09-19 09:16:00
不錯不錯
作者: evelynshin (STOP)   2015-09-19 10:23:00
自從開始工作後就慢慢把喜歡的偶像一個一個看完,用自己賺的錢去看演唱會就是爽啊XD 偶像開幾年就看幾年!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9-19 11:12:00
作者: ciper (入江)   2015-09-19 14:25:00
請問momo板主什麼時候會上任?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5-09-19 14:53:00
等帳號部通過我的註冊資料更新ˊ>ˋ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9-19 17:18:00
如果是你申請的那一篇 那應該不會更新喔你有寄資料給站長嗎?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5-09-19 17:45:00
有寄給板主0.0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19 17:47:00
發文提醒跟版規4衝突 請修正哦~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9 17:57:00
為什麼要鎖水桶公告文 我想推 QQ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9-19 19:27:00
我之前也想過這問題,之前我比較過BG鎖公告文跟女板不鎖公告文,兩個我有想了下對板上的影響先不多說 不過八卦目前也沒鎖公告文有看到上面文章的回應了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5-09-19 19:58:00
水桶鎖文好像少了點樂趣 XDDD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19 20:56:00
Name2快快發板務 >\\\<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0 01:21:00
選了一個會繼續搞文字獄的,還有自以為之前板主當很好跑出來下指導棋的,這板沒救了
作者: AAcrossBB (非黑非白)   2015-09-20 16:50:00
店員看到我點的飲料沒什麼動,確認完後就主動換一杯,很遇過店員主動換的,看到我點的飲料沒什麼動,確認完後主動換一杯,本來打算認賠只喝水的,先說我很歪XD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5-09-20 20:05:00
樓上是不是推錯文了=.=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9-20 20:26:00
鎖公告文,可以省卻很多人對判決的意見,真聰明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0 21:18:00
與其說是防止被水桶的板友被公審,還不如說怕自己的判決被質疑吧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09-20 22:14:00
文字獄時代開始 沒推文 就沒人質疑判決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5-09-20 23:56:00
ㄎㄎ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1 17:50:00
一直鎖XDDDD
作者: holishing   2015-09-21 17:53:00
就說有問題就站內咩!
作者: fluffyradish (玲玲)   2015-09-21 20:40:00
鳥公司真的好多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9-22 09:33:00
判決公告說鎖就鎖,到底是怕違規者被公審還是執法者被公審?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2 09:36:00
想參選的沒達標不能選,出來參選的又是一堆阿撒不嚕的貨色,要在女板當板皇好簡單
作者: ritaatirrita (小寧寶寶)   2015-09-22 09:58:00
要看哪種衣服喔 T恤和襯衫要考量的不一樣 而且胸圍不一定能當依據 有些人是比較魁但胸部不大 但有些人是小小隻胸圍豐滿 這些都會影響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2 11:13:00
話說一堆人留言留錯超好笑der XDD
作者: yesterdayslo (hsing)   2015-09-22 11:45:00
沒有人知道妳離開一下馬上會回來啊,幫妳拿起來已經
作者: ooyy (潛藏)   2015-09-23 23:32:00
拜見板皇 <(_._)>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9-24 16:19:00
你跟我一樣 拍拍
作者: a8467135 (海苔捲)   2015-09-24 20:21:00
我都跟妹妹一起去,也很自由XD
作者: holishing   2015-09-24 23:50:00
樓上錯棚?O.O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25 00:37:00
你沒有妹妹
作者: datour (當我們早睡早起)   2015-09-25 01:11:00
怎樣的情況會被警告?
作者: dluog (gleen)   2015-09-25 21:29: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iXXXXGAY5566 (5566可以獲得嶄新的粉嫩/)   2015-09-25 23:52:00
通常 公告都會排在分類的最後一個 要不要改一下 啊
作者: symjay (symjay)   2015-09-27 13:23:00
要娶就要娶這種的,已羨慕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7 17:48:00
議判決,你也要列入參考?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09-27 19:54:00
人」的原則應該不分男女吧,這是全人類應該遵守的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7 20:35:00
個建議啊罪和殺人罪判的刑責是一樣範圍?連每條板規貼一樣的罰則這種話也講的出來,沒法律常識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5-09-27 21:27:00
文章用字小錯誤 -- 問『券』文 應該是 問『卷』文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8 01:27:00
法律常識,只好舉個現行法規的例子啊,不過看來又釣出一個相同素質的人了啦ㄏㄏ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9-28 21:21:00
公主病 該看醫生囉 我看到你就覺得不舒服靠北 我草 灑花板不意外 工三小 (這裡是舉例)上面推錯篇請無視 pcman跳掉了是要推在板規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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