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媽媽跟他朋友在網路買了一款包包
殊不知拿到嚴重瑕疵,邊邊皮整個裂開
跟賣家說想退,他說要退可以但運費請自出
媽想節省時間精力就答應了,便寄回去
賣家收到貨時竟然說無法退現金只能退“購物金”
天呀收到那麼爛的包包也不敢再次買他們家的東西了吧
而賣家表示的態度是:在他社團已表明無七日鑑賞所以他願意讓我們退到購物金已經是大
發慈悲,要告請便
第一次遇到這種賣家
我之前網購想退貨賣家還請人來收貨品
這次遇到真的很生氣!!
有人說可以去提告詐欺還是什麼的
有必要為幾百塊去告人嗎?
那個也是錢呀每個人凹幾百也很多
還是摸摸鼻子塞給我媽包包錢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