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真的太把道德當法律了
在美國的話一律是駕駛的責任
我不是很清楚台灣駕照考試的內容
在美國駕照考試裡面一定會有一條
駕駛人所造成的意外一定是駕駛人來負責
跟車主是誰乘客是誰都無關
原PO在美國生活,之前曾經在律師事務所上過班
不知道是不是華人還是中國人的文化
經常有一車朋友出去,把車給撞壞了
來請律師問說是不是可以追究同車乘客的賠償責任
這真的不是一個律師可以辦的,若律師幫辦的話可能律師執照都會被吊銷
然而這個現象普遍存在於華人這個群體,日本人韓國人菲律賓東南亞亞洲人都沒有發生過
公司同事問我說這是什麼原因(她們知道我台灣來的)
我也回答不出來
※ 引述《cfuil (路人假)》之銘言:
: 想跟大家問一下賠償問題
: 今天大家一起出遊
: 朋友A、朋友B和我,一共3個人
: A的車,由A開車
: 路邊停車時,側門刮到路邊的樹
: A說倒車雷達沒有偵測到,說我們搭車所以有責任
: 叫我們要賠償
: A說烤漆要2200,要我們一人賠500
: 想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 這樣有需要賠償嗎?
: 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