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過更奇葩的。
在多年前,筆電、電腦還是頗貴的年代。
哪時候夏天,我跟同學A,B住女宿,因為我的桌上型電腦,要重買新的,所以剛好那天沒電
腦。
一天,星期六,室友A要回台北,她跟我說:妳這兩天沒電腦用,我的筆電可以借妳,不
過因為我螢幕壞了,打開要小心喔。
然後,我就很開心,因為有電腦用了。
(在那個每天都要msn的年代啊~)
結果我後來打開她的筆電,螢幕果然壞了,就是在左邊的從上方到下方有一條反白裂痕,
然後下方整個工作列的地方也是裂的呈現完全黑的。
第一天用沒事,隔天我在打開,突然,整個螢幕整個全部壞掉@@
我超級慌,嚇到發軟,緊急打給朋友C,她快速帶我去台北市華碩維修估價
1。原廠螢幕12000,提供報告兩年。
2。非原廠螢幕6000,無保固。
我認為我應該賠償A非原廠,
但A她堅持如下:
1.我當時已經告訴妳,要小心,妳還這樣。
2.我要換原廠,因為我原本的螢幕是原廠的。
3.而且換原廠的,我才能有保固兩年。
在那個非常尷尬的時期,我與當日還未歸宿舍的A是用msn談賠償問題。
而我認為我應賠償非原廠原因如下:
1.妳原本螢幕也算壞了,妳的電腦包裡面“早就有估價單”,只是妳捨不得換,所以我是
用壞妳壞掉的螢幕,而不是完好的螢幕。
2.妳的螢幕原本早已經過保,就算我應當回覆原狀,也應該是沒有保固狀態。
3.如果妳堅持要換原廠的,那我們對分出,因為妳原本過保是事實。
旁人意見部分:
B只和A傳msn,她認為誰叫妳要弄壞,人家就說妳要小心不是嗎。
C的態度則是很憤憤不平,她認為A在趁火打劫,她覺得原本就是壞的,也過保,應該要賠
非原廠還需要對分。
後來A再反應,我原本就去估價沒錯,但我還再想要不要換啊,所以妳看我估價單也是原
廠估價。@@
最後,我真的凹不過那兩個室友沆瀣一氣,一陣線認為我應該賠償“原廠”,“未來也有
保固 ”,而且我也受不了A一回宿舍和B在外面竊竊私語。
所以我賠了,如她所願。
但,因為暑假中暑嚴重,我也因此乾脆搬出宿舍,而且我覺得我永遠不可能把當初熱情找
我一起跟她們同房的A,B當作朋友了,甚至覺得A的人格就是我多付的6000元。
畢業後,我在新竹上班,A在清大念書,她不知道如何探聽到我也在新竹,又跑來敲我msn
,
"幹嘛裝不熟啊,妳也在新竹也不說"
"改天一起吃飯啦"
喵的,凹不過她,她有天一直叫我一起吃飯,而且“到新竹新竹火車站載她,一起吃飯”
後來吃完飯,她叫我騎到某量販店她買東西,然後再載她回清大。
自此,我不願意和她吃飯了
因為她說了一句
“我沒有機車,假日來回清大跟火車站來需要有人載”
好樣的,一直套交情裝熟是假的,原來因為很愛把同學當司機,所以在清大念書也找不到
人載。(原本寫不__,但有反應酸人家長相,所以改一下)
我後來在新竹的時光,算是和朋友C有個做伴(當然原本就是好朋友,只是怎樣也不願意跟
A同學聯絡),但我這輩子真的不想看到A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