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某板主當初發的新增版規文
B【文章字數條款】
1.發/回文字數未滿七十個字(不含標點符號及連結),作畫不在此限但須符合討論主題。
2.發表內容有滿七十個字,但使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者。
3.無意義補字充數者,或僅以同一句話做回應補充字數者。
無意義補字充數範例:「第一行,第二行,耶!滿50字了,收工」
同一句話做回應範例:「很重要說三次」此句使用了六次,但字數判定仍為六個字
文章字數問題,現在板上規定
4. 文意過於簡略者(60字以下,字數計算不包含網址與貼圖),違者刪文
僅有刪文來嚇阻使用者,感覺並不妥當。
如果實際查找,有很多未滿六十字之文章並未刪除,導致版面充滿簡略文章。
故認為應該要依據前版規水桶七天來改進。
D【標題條款】
文章請使用本看板所提供之分類,自訂分類或無分類之文章一律刪除,
轉錄文章請大T修改標題,否則視同違規。
以上若有違規事項,水桶七天、文章刪除。惡意違規者可加退文及不定期水桶。
現在的版規並沒有規定使用者必須使用規定之分類,故使用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使用
[很幹] 今天走路跌倒了
[很帥] 帥只有一個字,卻跟著我一輩子怎麼辦?
[公吉] 大家好,我是新來的喔
導致許多未分類文章出現,版主也不處理
致使版面凌亂,版主應該設立標題條款,讓使用者來依據分類發文。
以上淺見,還麻煩某版主別再跟我說你剛上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