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版規2 水桶vs警告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4 16:24:30
※ 引述《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之銘言:
看到一堆人質疑,但沒人發板務問,我想版主應該不會來處理。
只好發一篇板務,另外有人說板務應該也算入五篇內。
隨便啦,反正今天發的廢文還沒超過五篇
2. 文章內容含推文 禁止爭吵、謾罵、人身攻擊、惡意刪改推文,違者禁言30日。
不好意思,就像很多人提到的,版規只規定說,違者禁言30日
根據前板主momogi1105所說,此三人都被判定違反版規2的人身攻擊。
依據此種判定,應該要判三人分別水桶30天
如果版主要使用警告一次,並不再版規的條例中。
如果版主只是希望警告一下使用者,那用勸說可能會更適合。
另外我想說幾個事情
1.如果版上沒有爭議,根本不會有板務文洗版的困擾,今天如果不是q版主各種凌駕版規的行為
會造成這麼多人的質疑嗎?
2.今天質疑版主的判決是正當的行為,請不要一堆人跳出來說:「怎麼不出來選版主?」
尤其這是兩回事,不要一直牽扯在一起談。
另外請問一下,現在有公告選版主了嗎?而且當初選版主的時候爭議就很多
是小組長一意孤行,才會導致現在這些結果。引發這麼多的事端。
現在看起來
momogi1105因為工作上的壓力無法勝任,所以選擇下台
在ptt跟生活之間的選擇,我認為他的選擇沒有錯,至於選版主上任一天後就下台的行為我就不想討論了
qazijn 各種凌駕版規的舉動,今天就是我認為這樣..我認為怎樣..
我認為我不需要去問,因為沒有結果..等等
現在都是他一個人說的都算,這種行為才是引起很多人反彈的原因。
好像忘了什麼..算了
麻煩版主回應板務,你說打板務洗版很好玩嗎?你知道打板務也是要用腦去思考的嗎...
: ┌─────────────────────────────────────┐
: │ 文章代碼(AID): #1M0O7Km2 (WomenTalk) [ptt.cc] [公告] 本日水桶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2939348.A.C02.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71 Ptt幣 │
: └─────────────────────────────────────┘
: 推 starscat: 有問題就酸成這樣謾罵成這樣不會覺得嘴臉很難看嗎…… 09/23 01:37
: → starscat: 雖然判決可能有點偏失,但「板皇萬歲」這種話根本沒有 09/23 01:37
: → starscat: 必要吧,況且只要有人提到「每篇都噓文怎樣怎樣的」就硬 09/23 01:37
: → starscat: 凹成玻璃心在那邊撒花撒花的叫囂(?),都不覺得有點 09/23 01:37
: → starscat: 誇張嗎= = 09/23 01:37
: 推 THH: 樓上根本是玻璃心的最佳代表 09/23 01:58
: 推 hymmmmm: 嘴臉難看更令人反感唷 嘻嘻 照照鏡子 09/23 01:59
: → hymmmmm: 窩豪像聽到什麼碎掉惹 TH泥壞壞 09/23 02:00
: 經過板主群研議 並再三檢視整篇推文
: 三位板友皆有觸犯板規2人身攻擊的部分
: THH hymmmmm 解除水桶 改為警告一次
: starscat 警告一次
: 對於本人momogi1105板規判定倉促 在此對THH hymmmmm 兩位板友道歉
: 也請各位板友在討論版務時理性和平
: 即使意見不合也盡量不要將人打上標籤互相攻擊
: 2015.09.24 momogi1105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4 16:26:00
繼續選擇性無視
作者: Octopus56 (得體母豬下的子民)   2015-09-24 16:26:00
116 怎麼不發廢文?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9-24 16:27:00
作者: hymmmmm (mmmmmyh)   2015-09-24 16:27:00
嗯啊 都桶喇 快桶!!!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5-09-24 16:28:00
女版主很愛落跑捏 一選上就各種理由落跑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9-24 16:28:00
現在如果改桶就是自打嘴巴打不完了..
作者: hymmmmm (mmmmmyh)   2015-09-24 16:28:00
qaz太瞎了喇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9-24 16:29:00
我知道你忘了吉祥物是不是?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4 16:30:00
與其怪罪板主快速離職,倒不如關心選上卻沒管過板的....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5-09-24 16:31:00
快桶啦,把s一起抓來桶阿三個一起桶之後,就可以宣布文字獄時代來臨,呵呵
作者: Octopus56 (得體母豬下的子民)   2015-09-24 16:32:00
這一篇有失水準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5-09-24 16:33:00
如果找不到版規桶,就不該說違反版規,給警告,懂?
作者: hymmmmm (mmmmmyh)   2015-09-24 16:35:00
放任qaz一個人亂搞 太可怕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4 16:35:00
"只想開一個新版趕快把這些人趕過去"<-真有這件事?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9-24 16:35:00
開新板指的是q申請檢舉板這件事吧?
作者: hymmmmm (mmmmmyh)   2015-09-24 16:36:00
484要根據各方辭典研究人身攻擊的定義R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9-24 16:36:00
有了檢舉板就可以把會吵的人趕走惹...
作者: hymmmmm (mmmmmyh)   2015-09-24 16:37:00
一個眼不見為淨的感覺嗎嘻嘻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4 16:37:00
我覺得有檢舉板也不錯檢舉板在這些事之前就有在提了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9-24 16:38:00
還諸位板友一個溫馨快樂的版面~~(撒花)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5-09-24 16:39:00
公告文判決失當我抱歉 本意是想要警告使用者確實應該使用勸說比較適當 抱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4 16:42:00
我建議使用勸說的原因是因為板規並未解釋何謂人身攻擊在明定之前,這種有爭議的案例,不宜直接水桶。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9-24 16:43:00
不知道q板主會上來回應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4 16:44:00
玻璃心等用詞,符合q板主所定義之人身攻擊,但未必與板規中所載明之人身攻擊涵義相符。至少在我看來,定下板規二的人不會桶"玻璃心"這三個字。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9-24 16:45:00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板規內容不夠詳盡完整,導致很多板規沒規範的事情只能靠板主自由心證偏偏板主自由心證完的結果板友很難接受,而且又沒有第二位板主出來,惡性循環,越來越慘...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4 16:49:00
消失的ott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09-24 16:49:00
換個角度說 在版規不明確的現在 判決應該是要從寬 然後修正錯誤 結果現在卻是亂桶 然後出來解桶 所以才難以信服人你今天不明確或有爭議就先警告 然後修正說下次這樣就桶 慢慢來就好 大刀闊斧桶下去 根本欠轟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9-24 16:52:00
有槍在手先開個幾槍來試試再說的概念..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9-24 16:52:00
前幾個板主的保皇派為正義發聲都還能獲得免責權,現在…位子都還沒坐熱說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9-24 16:56:00
我想推你摔到頭的話 讓我感覺就是這樣子。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24 17:25:00
板主們沒有能力組織目前的問題 也無法期待他們能解決問題QQ
作者: yaokut ( )   2015-09-24 17:57:00
看到當初的某些文對照現在版主的判決,有種莫名的好笑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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