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9-25 13:59:38※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引述《hiimlive ()》之銘言:
: : 誠心希望板主群「不要」採取不告不理。
: : 板主有責任維護看板運作及討論風氣。
: : 現在好像很流行發錢
: : 每10推,1000P,發到第100推,共發一萬P。
: : 女孩板加油…。
: :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00:00你發文我順便問個問題,為什麼寄信都不回我 >< 好難過ott都比你快回Q_Q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01:00樓上說辭職就辭職 超帥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25 14:02:00hi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9-25 14:02:00
樓下發錢啦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9-25 14:04:00加油,好嗎,不然再多徵些板主啊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5-09-25 14:04:00幹 覺得你有點可憐... 一直出來坦
作者: Passive (飽呼呼) 2015-09-25 14:05:00
版主加油啊~~~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9-25 14:05:00
請問還要選新版主嗎?還是找第四名的那位
作者:
yaokut ( )
2015-09-25 14:06:00所以從哪可以確認之前板主討厭特定人,每天google?
作者:
thinkyu (軒于)
2015-09-25 14:07:00這可以算是人身攻擊嗎
只要你有看到(非個人檢舉類違規)就主動處理。又不是說要每個字都看完,每個案件不用檢舉你主動處理zzz
作者:
yaokut ( )
2015-09-25 14:10:00有根據嗎?
另外,按照你所採取的人身攻擊之定義,你是不是有踩版規了?要自請水桶嗎?「用以嘲諷、辱罵、責備、貶低、臆測之」
作者:
scheiss (。)
2015-09-25 14:12:00現在矽谷是幾點啊 怎摸教主還在
作者:
yaokut ( )
2015-09-25 14:12:00污蔑講得好像親眼看到,真的不簡單
作者: Sanish (o(‧"‧)o) 2015-09-25 14:12:00
你不是懷疑吧,你用"很顯然的"這幾個字耶
作者:
thinkyu (軒于)
2015-09-25 14:13:00懷疑說謊算不算人身攻擊?說前版主吹吹算不算人身攻擊?
作者:
yaokut ( )
2015-09-25 14:14:00很顯然=>懷疑?
作者:
SUJO (Menorah Wen)
2015-09-25 14:15:00藉口一大堆,完全感覺不出你有用心在管理看板
ott版主發表一下對這些obo.. 打上他名字我都覺得噁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15:00你都跳過捏 回信啦嗚嗚嗚嗚
作者:
thinkyu (軒于)
2015-09-25 14:16:00「我猜的」不就是臆測嗎?
作者: Sanish (o(‧"‧)o) 2015-09-25 14:16:00
作者:
thinkyu (軒于)
2015-09-25 14:17:00請問推論依據何來?沒有一句那也只是臆測
所以請問現在人身攻擊的定義為何?「很顯然,板主就是個智障」請問是人身攻擊還是懷疑?
作者:
thinkyu (軒于)
2015-09-25 14:19:00既然承認臆測,那是不是人身攻擊?
「很顯然,板主就是個文盲」請問是人身攻擊還是懷疑?請問現在板規中人身攻擊之定義何時會出來,在出來前,我們是不是可以隨意的講「很顯然,你的腦子沒有裝東西」、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21:00所以以後可以留言 很顯然你是個白癡 不違反版規?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22:00開眼界了
是不是以後我們只要講「很顯然」那就不是人身攻擊?你不會堅持,所以現在板規中的人身攻擊定義為何?定義一天不出來,我們幾時才能檢舉「人身攻擊」?用你的眼睛看一下上面板友貼的字典然後說,「很顯然」是肯定還是懷疑
作者:
al1914 (1914)
2015-09-25 14:28:00板主連對「顯然」的用法都異於常人,下其他判決又如何服眾你也不用拉ott下水,你是板主不是陪審員,本來就要有自己
你講的是 「 很顯然的 他們就是注意幾個討厭的ID…(略)…等他們犯規來桶」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09-25 14:29:00別再搞公投了,沒效率;有意見的人一樣有意見
作者:
al1914 (1914)
2015-09-25 14:29:00的見解。但是見解跟一般人相差太多,或許得想想是誰有問題
符合你自個認定的人身攻擊,你說這不在板規內,所以不算數,請你明確的回答,板規中的人身攻擊定義為何?是不是現在這段期間我們可以互相各種人身攻擊也不會被水桶,因為板規沒有定義?抹黑啊你,一個板主做到這樣要對前板主抹黑,真丟臉。你講的那些話有證據嗎?證據呢?自己提出的人身攻擊,自己拿來攻擊前板主明確的定義為何?明確的硬限制是什麼?大家的底線是什麼?不要講空話,講明確定義並寫在板規中。這是臆測,臆測不就包含在你給的人身攻擊定義之中?證據呢?拿出證據來?不要隨便抹黑你被講是FA分身就表示人家針對你喔?阿也不想想你的文章一堆x,邏輯跟FA有得拼,不然誰會把你們聯想在一起喔抱歉齁,人身攻擊中的臆測是你給的,不是h前板主或是其他板友。你給的定義還自己踩到人身攻擊?
作者:
thinkyu (軒于)
2015-09-25 14:40:00這不是版規,卻是你的政見,你自己卻一直犯?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5 14:41:00這次要推板主的解釋了。現實就是本板板主是"塞傀",沒人
不要叫我去看八掛版,把那個定義寫在板規內,免得你說板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5 14:42:00只有一個板主在審查你要說他"能力不足請下台"?那你怎麼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2:00門檻被小組長亂調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5 14:43:00不來選?怎麼不來當板主?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3:00別秀下限 很顯然你就是個__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5 14:44:00現在問題就是"幾乎沒人要來管板"啊,你們又質疑板主標準
『你們說我王牌 那個提出證據阿?』這是你說的,第一,板友是懷疑,第二他們沒有向你一樣定義人身攻擊。在板規未定義人身攻擊時,你就違反了自己定義的人身攻擊,請問,板友要如何才能相信你講的話?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5:00你怎麼知道沒人想管?版主最近行事作風真的很糟糕 各種我覺得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5 14:46:00個人推崇無為而治是基於現實考量,板規有爭議就把它修好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6:00凌駕版規與站規。不能質疑嗎現在有版主選舉嗎?門檻是一般門檻嗎?
『你馬上算了』請問誰知道啊?玻璃心一案審完有人知道是馬上算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5 14:47:00q板主不完美,但是有別人要出來做嗎?有更好的人請快出來
「玻璃心案」到現在請問板規有寫人身攻擊的定義、人身攻擊的標準嗎?「跟八卦板一樣」講一句就算數喔?你以為是匯率緊盯美金逆?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9:00等q跟o都下台後再說吧 你說的就算嗎XD你是小組長?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9-25 14:49:001分鐘400字有很難?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5 14:50:00人,一定要靠自己 我是醫生(誤)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51:00醫生!原來是你!(開槍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9-25 14:51:00你用的每分鐘250字是美國的研究漢字閱讀平均起來400字是很輕鬆的
麻煩將詳細的人身攻擊之定義編進版規,靠你自己想,我怎麼知道哪天會變成西斯板的定義,哪天變成表特版的定義「玻璃心案後 直接就講了」哇靠講在哪啊?公告
不會比較好 一定要被噓到XX板主才有權力處理?你剛好看到違規就處理這樣不行?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56:00一定是ott不出來參與版主群討論 所以沒有辦法結案很顯然ott瀆職 我臆測的
有人說不好你就改,請問有說人身攻擊的定義改了嗎?公告在哪裡?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5:01:00還以為你會無視我 所以我說回信呢
你現在也還沒把人身攻擊定義編寫進板規啊,這樣算數嗎?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25 15:02:00喵 霸偷 請我喝50嵐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5:04:00有回有推 只是需要一個你的回覆而已
只有針對你嗎?這也是臆測齁你的心證放寬那有說定義改了嗎?誰知道是可以講玻璃心還是定義變更了?現在在這篇閒聊文下面講,那也不是公告前板主認為胖、肥是人身攻擊,你也要跟進就是了?硬要拉一個墊背?你要把定義編進板規了沒有?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5:09:00當然可以 規定有三天 我只是以為你要無視我嗚嗚
「前板主給人身攻擊定義了嗎?沒有阿 大家也活的好好的」那請問你跟他們有什麼不同?如果心態是林北說了算的話就不要講得好像多民主。你跟進,哇靠,你在一篇閒聊文上說你跟進,北邊走的咧,哪有什麼屁用啊!反正你剛剛的意思是人家做的差的地方,你也可以這麼做就對了,說清楚講明白很簡單啊老子就是板皇,林北認為什麼是人身攻擊就寫在閒聊文裡面,林北講的話、林北推的文,你們這些小不拉基的小螞蟻最好都要去看。
你說他們也沒定義,你是會不會看中文?他們也沒在板規定義,所以你也不打算定義,好棒棒喔人家的主動處理板務你沒學到,定義不清倒是學的挺快。你的人身攻擊怎麼來的,不會像他們一樣寫在板規裡膩?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09-25 15:16:00664好認真
真強,有你的,把定義寫在閒聊文裡面還以為自己不是板皇我的問題很簡單,把定義寫清楚,否則誰知道你幾時又改?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09-25 15:22:00好啦,再選一兩個版主咩><qazijn不是代罪羔羊@@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09-25 15:24:00這邊討論這麼認真,可是未必有其效益,尤其版主又剩下兩個QQ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5:27:00不錯的建議 可以再新增一個版主 不然只有你在坦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09-25 15:30:00mapxu664,雖然我男的,我也希望女版很優質,我也能懂妳想讓版主震撼教育一下的心情,所以qazijn,你責任重大啊!大家都加油!
「 我沒看過板主寫的好 大家都支持寫出來的都被砲轟到倒」所以連你的支持的定義都不敢寫的意思囉
什麼震撼教育==他定義改了也不講,也不寫在板規內,那其他板友怎麼知道什麼時候會違反板規?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09-25 15:34:00我看懂了@@版規是很慎重的,不要放在閒聊文,閒聊文通常只是草案。qazijn你可以當個很不一樣的版主,不要氣餒,加油啦!你肯為女版兩肋插刀,做牛做馬,身為同是男生的我,很欽佩又驕傲,只是有些原本就有的規則,還是需要沿襲的,因為你可是版主呀@@女版的公僕,有創新的作法也沒有不好,一切都是需要繼續學習繼續借鏡,辛苦你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9-25 18:01:00你犯了自己定義的人身攻擊 臆測 貶低 嘲諷。當然拉 你也可以說你判定自己都沒犯拉。不過這樣我就不知道你跟你所謂亂搞的版主有什麼差別了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9-25 22:00:0040000/400 100分鐘有很多?兩個版主再除以二 一小時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