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01 11:07:44違規人員: S0KE,PremierHSBC
違反項目: 板規11
文章代碼: 多篇
裁決結果: 禁言180日
這條會這樣訂是因為其他條板規就桶個30日、60日,隔壁當時允許使用分身帳號,只要不違反板規,最重要的是:永久水桶裡沒有泡人。問題是女板,1.不允許禁言後開分身 2.永久水桶好多人。分身桶個180天,代表180天後分身出來可以上板子玩,然後再被桶,這不合邏輯新板規尚未規範詳細,請板主注意不會有這樣的漏洞產生。
664說到重點了 180天放出來 只要說話就要桶了 邏輯不通而且一個被永桶的帳號 你還要加他個180天 更莫名了
所以180天之後他還可以回來再鬧一次?為何不直接永桶?一直重複一樣的動作不覺得很繁雜?已經永桶的帳號再禁180天應該不痛不癢吧?這樣分身帳號其實跟永桶沒什麼兩樣不是嗎?
因為小組長拿他在隔壁的板規挪過來用,但那個時候隔壁的板規是可以開分身的(只要不違規)、永桶水池也沒有人。而這板規挪過來時,就出現了漏洞。現在只能依照這條有問題的板規給予分身180日水桶。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5-10-01 12:03:001010不是板主怪怪der齁 我懂你
我的意思是怎麼不直接永桶 難道換帳號就可以一直違規嗎
我剛剛解釋過原因了呀這條板規是小組長定的,源自於隔壁板會這樣定是因為允許開分身,且沒有永桶制
嗯,不同的想法吧可以開分身,但違規一樣送帳號部若判定為同一人除原有水桶,會另外再追加水桶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