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chil (沒有目標)
2015-10-01 13:50:23每次看到有人說做家事要支薪的論點就覺得很怪。
我覺得一個家是需要兩人共同經營的——這是重點。
所以兩人都要對這個家有貢獻,如果一方不工作,等於這個家少一份收入,所以做家事等
同於你的工作。
有人說如果沒人做家事要花錢請人來做,那這筆費用也不該只算在一人身上,應該要平均
分攤或照收入比例分攤。
所以,何來不工作在家做家事能跟另一半支薪的道理?
沒說清楚可能會有誤會,我已經結婚了,我在外工作老婆是家管,我在外賺的錢與老婆一
起分享理所當然,我的意思是不該再以做家事要支薪為由再做要求,變成我的收入跟老婆
分享一半後,我要再給她家事薪水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4-10-01 13:50:00你發錯版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5-10-01 13:52:00你會被噓 漏洞百出 傻花進攻 幫你補血
作者:
kuchil (沒有目標)
2015-10-01 13:53:00to love大,我第三段很清楚表達家事是工作,ok?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10-01 13:54:00家務本來就該有給制 不然你以為主內的都是家庭小精靈啊?如果是工作 哪來不能支薪的道理
我覺得兩個人都可以在家裡不做家事不工作,誰先撐不住誰先出去工作就輸了。
所以你第三段不就和結論矛盾?你視為一種工作怎麼不能支薪?
一位專任家事 另一位專任外務 外務者將收入分與家事者是付出 家事者做全家的家事(含另一半的份)也是付出憑甚麼出外賺錢不用分享 作家事要分享(做另一半的份)?因為你沒有把做家務的貢獻視同出外賺錢的貢獻
作者: poeoe 2015-10-01 14:02:00
因為出外賺錢要負擔家用啊負擔家用不就是分享收入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5-10-01 14:12:00其實我覺得最大問題出在於,大部分人都不把家務當成是勞力付出,造成外出賺錢認為自己才是有話語權的那位聽過很多家管妻子每月都得伸手向丈夫要生活費甚或以「不給家用」為手段,在某些事上威脅家管那方
作者:
pandy (pandy)
2015-10-01 14:14:00推snow 我覺得如果一內一外重點是平等的地位 還有在外的不
作者:
lovetoo (too)
2015-10-01 14:15:00很簡單啊!不要結婚,家事自己做就不用給別人薪水啊
作者:
pandy (pandy)
2015-10-01 14:15:00要用賺錢怎樣怎樣來ggyy 這樣我才會覺得不支薪是合理的
作者:
kuchil (沒有目標)
2015-10-01 14:20:00我完全認同家事是工作,但不支薪的論點是做家事該支的薪已與未出外工作的實際收入抵消,這樣沒道理嗎?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10-01 14:27:00家事有給職<<<這很多年前就有人提過
作者:
kuchil (沒有目標)
2015-10-01 14:29:00沒說清楚可能會有誤會,我已經結婚了,我在外工作老婆是家管,我在外賺的錢與老婆一起分享理所當然,我的意思是不該再以做家事要支薪為由再做要求,變成我的收入跟老婆分享一半後,我要再給她家事薪水
我看懂了,你的意思是自己做家事=出外工作把賺來的薪水付給請來的人,所以抵消。但你有想過,為什麼家務的薪資該由做家事那方全權負責?噢,那你的做法就不在被批的範圍,批的是那種讓另一半做家事,只給家用,偶爾還威脅不給的人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10-01 14:32:00除非你自己都沒有興趣消費或是你的薪水在繳完家用就沒有剩餘 不然妻子還是可以支薪啊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5-10-01 14:33:00原PO說的那種當然不合理,其實如果賺錢的一方願意薪水共享且不認為自己賺錢講話就大聲,那一人主內一人主外很OK只是有很多單薪家庭都不是這樣...
作者:
RosaLulu (TheRosaLulu)
2015-10-01 17:43:00也是有一方賺錢 家事外包 有錢的人是這樣搞沒錯 像我朋友家裡會請鐘點阿姨來打掃煮飯阿姨也會請人來家裡打掃豪宅其實不貴啦…家事支薪的概念 是因為很多人覺得有賺錢是大爺 沒互重互信才提出的以前年代一堆主婦被罵米蟲 在家陪小孩玩的 只是當年網路不發達沒寫在網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