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媽的女兒即將步入禮堂,但是因為結婚細節談不攏,雙方家長有些小衝突。其中,為了
婚後住所就有不同想法 ,男方家長認為兒子月收入(機械工廠約28k)加上準媳婦(私立
教保員約20k)
,比較適合與公婆同住。但乾媽認為夫妻應該獨立自主 ,租房也可以。後來的衝突點在
於 ,乾媽跟男方媽媽說如果是考慮到經濟 ,不如考慮讓夫妻倆到相鄰大都市(彰化到臺
中)找比現在較高薪水的工作 ,男方媽媽則是表示乾媽女兒在鄉下算是有份穩定的工作
,而且跟眾多親朋好友介紹工作稱呼是幼稚園老師 ,不然以她高職學歷到大都市難以跟
其他同業競爭 !乾媽聽了很難過,要不是先有後婚 ,小孩出生七個月了,她也不想讓女
兒就這樣嫁過去,經常陪乾媽聊心的我 ,也不知怎麼安慰 ,覺得婚姻是兩個家庭的大事
,我只是局外人!真希望事件能有個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