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lena (Jessica)
2015-10-14 19:31:31百貨公司dm看到的 公益T扣除製作與人員成本的所得才是捐給公益
業者舉辦這個活動 業者付出的成本是0
這樣好像是人民做公益 業者收名聲
感覺很差
比較希望業者吸收製作與人員成本 把全部所得捐出 一同與民眾一起做公益
這樣才對吧!
作者:
BARYSAN (巴裡桑小雞)
2015-10-14 19:32:00跟黑人的lovelife事件一樣?
作者:
anxcvi (學長)
2015-10-14 19:33:00給我
作者:
lelena (Jessica)
2015-10-14 19:33:00不是黑人 是某很大的百貨公司
作者:
keiiy49 (失控貓)
2015-10-14 19:38:00憑甚麼?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10-14 19:39:00
學黑人啊
作者:
NaaL (Skyline)
2015-10-14 19:39:00宣傳什麼也要成本。不認同做法就不買呀
不認同就不要買阿...畢竟他都事先說明了,又不是事後
作者: megu9988 2015-10-14 19:51:00
我覺得還好..無法接受不買就好了
作者: chenichingba (大頭陳) 2015-10-14 19:52:00
事先講我可以接受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14 19:54:00這家百貨公司有沒有給黑人專利費阿
作者:
s860382 (Vivi)
2015-10-14 19:55:00覺得還好捏 扣掉成本把錢捐出去 至少沒有利益的收入
沒有利益的實質收入,可是有人工人力付出也算做公益吧?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10-14 20:02:00事先講ok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14 20:16:00這是OK的作法,這樣才能長久經營。捐的少但是每年捐,比捐的多只捐一次好很多
作者:
s860382 (Vivi)
2015-10-14 20:18:00而且不是每個人都是郭台銘有雄厚的資產 如果是只有一直支出 很快就會夭折了
作者:
aramaram (a Piece of Cake)
2015-10-14 20:20:00在可接受範圍內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5-10-14 20:25:00扣成本是可以,但重點要看扣多少成本
你的想法沒錯,但如果真的這樣,沒有社服團體可以生存
覺得還好看情形 但有些在那邊買什麼捐幾十元就自稱公益真的很讓人傻眼 啊不就只是提高定價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5-10-14 20:45:00人員成本不就是幫忙付員工薪水 單純衣服可以 加這條 誰知道它們到底拿多少
作者:
HJH12121 (gmiweie)
2015-10-14 20:49:00表示用你們的錢然後用他的名字去做公益 公司捐錢的話稅金~~
我覺得無所謂,尤其如果有事先講的話更無爭議了. 他有號召力的話就給他賺名聲阿,幹麻不給人賺名聲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5-10-14 20:57:00扣除人員成本覺得合理員工很可憐,衣服成本還扣就有點不合理
作者: beartsubaki 2015-10-14 21:08:00
這種慷他人之慨罷了 沽名釣譽公益就像捐錢啊 本來就是把自己所擁有的捐出去幫人
作者:
EVASUKA (若獅子)
2015-10-14 21:11:00就算是自己支出成本,也是一種賺名聲不是嗎?有沒有幫到公益才是重點吧?不要去在乎對方是否賺名聲
認同原po 自己沒盡一絲一毫的力量 也敢說自己在做公益
我覺得沒差欸,都做公益了還管是誰的名聲變好嗎?它用你的錢讓自己名聲變好那又怎樣,你既然要捐錢,要幫助的對象有被幫助到不就好了嗎?當然前提是它有事先說且不污錢
像黑人 自己不肯出一毛錢卻跟比自己窮很多的人募款 是盡到號召的力量無誤 但算得這麼精觀感很差
作者: beartsubaki 2015-10-14 21:21:00
這就是社會責任啊 只是選擇這樣做的公司算得很精 當然一開始遊戲規則就清清楚楚的話 他沒有做錯任何事
作者:
EVASUKA (若獅子)
2015-10-14 21:22:00推youaretree:前提是它有事先說且不污錢
作者: beartsubaki 2015-10-14 21:22:00
認同的就可以去買啊 還可以盡一份力為公益
作者:
EVASUKA (若獅子)
2015-10-14 21:23:00我覺得批判這種賺取名聲的問題,不如去批判更多奸惡組織只要沒汙錢,我到覺得不用太認真看待
作者: beartsubaki 2015-10-14 21:27:00
台灣捐錢可以抵稅 (所以有時看到捐自己基金會的...)
作者: daybreak0815 (Daybreak) 2015-10-14 22:10:00
稅阿就是一種認同就買的概念,至少他告訴你他是這麼操作。不認同的話也是很多可以直接捐款的~
作者:
stupid7 (羊咩咩人)
2015-10-14 23:38:00我覺得可以接受阿!你要設計、要宣傳、要場地、要人幫忙,這些都要給薪資阿!只是要帳目公開,不然某單位(或個人)變成營利就不好了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5-10-14 23:42:00不然你要人家做公益還倒貼嗎你捐款給公益團體也要扣行政費啊不然人家做白工喔
作者: beartsubaki 2015-10-14 23:44:00
是啊 一般人把所得捐出不就代表換算的工時捐給公益嗎NGO等非營利事業運作需要成本 所以扣掉是合理也是永續所必需的 但原po這是營利事業的自發性公益行為反正就是認同又喜歡就買啊 既能幫人又能多件衣服
如果不扣除薪資 就是員工被壓榨不得不去參加這活動了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15-10-15 06:49:00這很合理吧...不懂在不爽什麼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10-15 07:59:00對於公益團體的思維可能要改變了公益重要的是能做到多大的效益
很合理阿 做公益就不用吃飯了是嗎?你該不會覺得社工部用領薪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