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Chiou (Vincent)》之銘言:
: 標題: Re: [難過] 20008元的工作15個人搶
: 時間: Mon Oct 12 21:26:19 2015
:
: 老闆口口聲聲說要照勞基法
: 上個月發燒請病假,老闆娘要我附上證明
: 勞基法是規定准予病假是半薪吧(?)
: 我也寫了請假單也準了
: 之後跟我說公司沒有什麼病假半薪....
這個一年未超過30天的部份,工資折半發給。
勞工請假規則
第 四 條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他不給,妳可以留資料,想告時就去檢舉
台中有勞檢所,很殺,因為他們今年剛開張,正在找人試刀...
: 一個月八天全天班(早上開店到晚上閉店)
: 應該也要供一餐吧 也沒有 也是我們自己貼
勞基法沒規定要供餐或給伙食津貼,你20008來看,我看很難。
不過八小時工作,要給妳休息時間和用餐時間
: 獎金部份也改得亂七八糟
: 本來拉5000元會員我們會有200元獎金
: 莫名其妙也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變成150
: 一開始簽的合約裡雖然沒說三節一定會發 但是合約裡的寫法就是讓人覺得他應該會發 即使只有200元
: 但是在中秋前夕突然又說要看狀況發
這個要看妳們的勞動契約,如果沒有契約,他不給妳也沒法子
因為獎金不是經常薪資
:
: http://i.imgur.com/CGHX7Hl.jpg
:
: 我的能力不一定能找到多好的工作
: 只是因為我喜歡這份有很多孩子能和孩子接觸的工作
: → onom: 第一點看不懂 10/12 21:40
時薪120 11小時來說
120*8 =960
120*2*1.33 =319.2
120*1*1.66 =199.2
故O班加班費應為 [320+200]-360=
老闆給361元,已違反勞基法了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
http://imgur.com/cSb9fj2
9小時班,加班費111是指他多給你111也就是120+111=231?
還是第9小時給111,如果第9小時給111,連時薪都不到,
120*1.33=159.6=160
我完全看不懂妳們老板在說什麼?
: → onom: 第六及七點,如有扣錢,可以去告縣市勞工局 10/12 21:41
1.作滿1年才要預告離職30天
2.曠職他可以解雇,但不能扣薪
3.如果妳讓他受損,他可以告妳這個沒錯
4.制服的問題
如果妳們公司已有員工制服辦法
(包括目的、適用對象、種類、樣式、件數、訂製、費用金額、
使用期限、送洗、保管、破損處理、遺失處理、賠償、賠償後製服歸屬等規定)
並且於在妳到職時以書面方式告訴妳的話,妳其實不得拒絕賠償︰
1.制服費用金額必須符合一般同類服裝供應商之市場行情
2.只有妳自己辭職、解雇妳才要賠,因為其責任完全歸屬為妳。
3.公司應與妳協商其賠償付款方式,不可以於未經妳書面同意狀況,自薪資逕行扣除。
4.妳完成賠償後,便取得該制服所有權
這個推文說的不全對,他可以叫賠,但不能直接扣妳錢
妳們主管開口勞基法,那就更應知法守法,
以其所學所能幫助不諳勞動法令的的同仁才對。
如只是賣弄一點法律的專業知識就想唬人,
甚或欺侮人那只是低而下等的人罷了,不必理會他!
重點是,連加班費都不會算的人,還可以寫的跟真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