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po文
文章有點長
而且是用手機
如果格式不對的話
請大家見諒,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公司是某觀光勝地的外包公司,原本時薪是135,有分成早班(7:30-17:00)正常班(8:00-17:00)晚班(8:30-18:30),中午休息一小時不扣薪(但要通過公司的一些考試),可以自由排班,但一個月最少要排八天班,所以我們公司扣掉正職跟主管,百分之80都是工讀生,而且許多都是夜間部的學生。
可是公司為了跟我們的雇主簽到合約,答應了許多條件,包含了人力要增加許多的條件,所以公司上禮拜就宣布了一些新政策。
首先,工讀生時薪要降到125,然後中午原本不扣薪的福利也沒了(那之前要我們考試是怎樣),然後上班時間一律改成8:00-18:30,禮拜五跟六還要到晚上九點,排班也不能自由排了,一律都要連續做五天休兩天。
所以這樣的政策一公布,很多同事都哭了,念夜間部的學生根本沒有辦法繼續留下來,非常多人被迫要離職,完全沒有轉圜的餘地,公司主管還沒意識到這點還覺得大家都不會離職什麼的,還要我們有要留下來的工讀生簽合約。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是可以提出來跟公司爭取的呢?
謝謝大家看完,能給我一些意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