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t0312 (在蔚藍之中翱翔)
2015-10-18 17:28:47大家好
最近聊到結婚的話題挺多的
還記得一段日子之前的某一篇 男方說
若女方不能接受他和前女友聯絡 就不要結婚
這篇看得我心有戚戚焉XD
不知道大家被提過最荒謬的條件是什麼
或者自己一定會死守 不容侵犯的堅持又是什麼
幾年前我曾經有一段感情 在一起的時間雖分分合合
但當時一直認為這輩子大概就是跟著他了
那個傢伙身邊總有數不清的蒼蠅 抓也抓不完
在一起時各種和妹搞曖昧
各種跟前女友見面(甚至上床之後被我知道)
他覺得感情的世界就是這樣
即便是女朋友 也沒資格不讓他跟前女友們聯絡
如果這關過不去 那也沒有繼續交往的必要了
更不用說要結婚什麼的
最後我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跟這個人分手了
而當我後來碰到一個真正值得託付的人時
我才發現 上一個人會提出那些堅持
都是因為
早就沒有愛了
完全不認同,不管是在一段親密關係或單身,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底線和地雷,再不認同,也應互相尊重我是說你的結論,好像把愛變成脅迫了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5-10-18 17:34:00堅持第一個男生跟媽媽姓...
這樣好像是說任何個人的原則都應該為愛改變,否則就是彼此沒有愛了?當然文中前女友的堅持我不能苟同,但應該不是任何例子都適用這個邏輯以前接受過男友「不能接受我和異性朋友單獨出門……」自己一向是「不能接受我宅……」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10-18 17:50:00雖然我也不能接受男友跟EX聯絡,可是反過來說,妳也不是在死守"對方不能跟前任聯絡"的堅持嗎?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10-18 17:53:00重新看了一次,有女友還各種跟別人搞曖昧還上床,這種男人妳還有辦法認定這輩子就跟著他妳也很厲害...
我以前的男朋友沒報備跟女生去摩鐵開趴不過當時我還是忍下去了,哈哈,人在戀愛中智力真的超退化哈哈,他也是這種說法,但我覺得有女友的人就不該去,但是不報備就更罪加一等
不能接受住家裡就拿掉分手,當時鬼遮眼,還好現在清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