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0-19 18:00:06※ 引述《jam700320 (真有味)》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 大姐小妹
: 關於離婚後~如果家人或朋友要介紹異性對象女生
: 是要
: 1.見面前先坦承離婚過
: 2.等熟識之後~有喜歡在坦承
我必須說 如果是你家人朋友介紹來的 你的家人朋友是怎麼跟那女生介紹你呢?
明明是離婚 硬說你鰥寡?
明明是離婚 沒跟女方講 等你自己親口說?(那你的家人朋友不就裡外不是人?
那是你自己的隱私 在你沒確認女方是不是口無遮攔的人之前 講了對你沒好處
不過若女方是個好女孩又是拉警報的年紀 趁早講清楚你自己也快活
願意接受你的邀約出來見面第二次或是第三次
你就要交代清楚 1.離婚
2.有無小孩
3.每個月被挖走多少錢
4.有沒存款
5.離婚原因
6.如果她願意可以介紹她認識前妻
越早攤牌 對你是加分的 但也不要沒看清楚女生個性就講得明明白白
越是隱瞞遮掩 就不要想第二春了 直接去西門町花3K 謝謝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19 18:03:006會離都差不多仇人了。還玩什麼一家親 還帶新人過去認識?
如果是相親,拖到第二次還第三次才講我覺得也是莊孝維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19 18:11:00你誤會我意思囉 對方肯定覺得很白目你要交新人管他屁事 他還要寫使用心得給新人 好用幹嘛離
你想法有點奇怪,前妻為什麼要幫忙證明?? 又怎麼知道前妻講的都是真的?? 完全不懂好在哪
所以說為何前妻有義務花費那個時間精神去幫男方和後任感情鋪路,證明那些五四三的呢?? 離了婚不就是橋歸橋路歸路了,男方要怎樣去跟別的女生說,別的女生自己會不會觀察還是要全信,那關前妻X事呢??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10-19 18:26:00都離婚了 還要前妻出來寫個產品說明書嗎XD
為何要配合講電話?? 我指的是一切的互動你分手後,會在前任要跟別人交往前,去跟對方做保證說他當初講我們分手的原因全都屬實嗎??我看你根本完全搞不清楚這篇推文在講啥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19 18:37:00=.=!你是不以為大家人都很耐死 電話都不想接好嗎…阿就是配合 她有什麼義務講那些
不要不小心碰到加油添醋講就偷笑了,還在那邊認識…證明咧…真的是天真到可笑。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19 18:50:00不是有沒有小孩的問題…-.-眼白太白了。 我無法
作者:
tsanning (榕園的一隻狗)
2015-10-19 18:50:00我是女生..我覺得若無小孩不要跟前妻有瓜葛較好...
作者:
sunnyC (為什麼這麼好笑)
2015-10-19 19:01:006有點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