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10-19 22:39:16※ 引述《QQ890829 (0.0)》之銘言:
: 最近法務部有個網路調查
: 就是在問說大家支不支持「同性婚姻法」
: 近來愛爾蘭同性婚姻公投過關,以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法化,引發各
: 界關注,還有前陣子FB上的換彩虹頭貼響應活動,有人認為這只是盲從跟風
: (我個人沒有更換成彩紅頭貼,但我有不少朋友都換了,我認為他們就是盲從跟風的群
: 眾之ㄧ,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懂彩虹頭貼代表著什麼涵義)
: 至2015年6月底,承認同性婚姻之國家計21國
: 承認同性伴侶之國家略有13國
: 亞洲國家則尚無此類同性伴侶法或同性婚姻法規範
: 現在法務部針對這部份,想傾聽民眾的意見
: (目前已有50042人贊成 17551反對 4165則回應 5092關注)
: *怕廣告嫌疑(這算嗎..?),所以不貼連結
: 大家支持「同性婚姻法」嗎?
其實法務部開出來的調查題目有三個:
http://goo.gl/em95UP 贊成同婚與否
http://goo.gl/ER5VZX 贊成類婚姻法與否
http://goo.gl/WBPkc4 同性伴侶法與否
題目問題其實蠻大的,但我怕投票結果被扭曲引用多年
所以還是不爭氣的全都按贊成了=.=
其實我心裡蠻難過,幾年前我還不覺得自己特別需要什麼法律保障,甚至還卑微的覺得 感
情不夠穩定沒資格爭取法律權益,也相信了"社會還沒接受要慢慢來"的洗腦
(但其實當時我跟女友已經交往超過十年了 只是我總覺得很多人異性戀couple也愛情長跑
這麼久 我沒有超過他們太多)
直到又過了五年....這中間歷經了我生了一場大病,實際碰觸到 枕邊人被各種當屁,沒辦
法請假照顧我(沒有公司會准這種假的,妳們只是朋友!!),我無法自行辦理各種事務 只能
仰賴她,但她根本沒身份可以幫我代辦,還因為奔波出了車禍....
我才覺醒了 說來真是可恥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