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下來的結果,大致上最後就分兩種結論:
1. 用募兵就好啦,想當兵的自己去當,幹嘛要來戰女生不當兵?
2. 女生也有保家衛國的責任,如果服替代役好像也不錯,
但是沒有修法前我也不會想當
講1的,客氣一點說,你們適合活在浪漫的維多利亞時代,
在那個時代的殖民者可以快樂的在殖民地徵土著兵來打仗。
想像一下這個場景:
英國人A:"打仗叫那些印度人上戰場就好啦,幹嘛要死到我們英國人?"
英國人B:"可是保衛大不利顛王國應該是不分人種人人有責吧?"
英國人A:"那就多花一些錢募多一點印度人就好啦!"
英國人A補充說道:"我們母國人還要賺錢來養這些印度人耶!"
在這邊不管怎麼討論,最後就只是一群毫無反應的英國人而已,
你們有想過印度人的感受嗎? 沒有,因為你們只當過英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