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關於板規12這邊集中回答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4 16:58:05
抱歉 版主今天才看到類似過往開放案例
按照 板規精神
未來判決會盡力以過去板主判例為主。
^^^^^^^^^^^^^^^^^^^^^^^^^^^^^^^^^^
以後類似案例將給予開放
這邊對ru899及受影響的板友感到抱歉
在此致上歉意
12. 關於女生權益免費或公益活動宣傳,需經板主審核。才可發表。
(非屬特定廠商謀利性質之女性相關活動文章)
每項活動只可發表一次宣傳文。
視情況給予禁言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這個板規不是現任版主群創的規矩
●15029 ! 12/06 maxxsu □ [公告] ♥WomenTalk板 板規 ♥Ver 3.0
┌─────────────────────────────────────┐
│ 文章代碼(AID): #1KWkItFa (WomenTalk) [ptt.cc] [公告] ♥WomenTalk板 板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17864375.A.3E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9 Ptt幣 │
└─────────────────────────────────────┘
這一個就有了
大家問我說 女同志PO文議題
簡單說 他被這條板規檢舉
13. 禁止刻意宣傳個人部落格、相簿或與本板事務無關網址,(疑似程度由板主
^^^^^^^^^ ^^^^^^^^^^^^^^^^
裁定)。視情況給予刪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
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我判定他的確 刻意宣傳跟本版事務無關網址
^^^^^^^^^^^^^^^^^^^^^^^^^^
但仍然符合
12. 關於女生權益免費或公益活動宣傳,需經板主審核。才可發表。(非屬特定
廠商謀利性質之女性相關活動文章)每項活動只可發表一次宣傳文。視情況
給予刪文、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板規之公益認定
所以請板友符合程序
先寄信給我文章 審核後再PO 不過這位板友一直沒有
那關於公益活動或是義賣可不可以宣傳
這邊版主一直都有表態 請你先寄信審核再說
歡迎舉實際案例來討論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03:00
發新文就可以無視#1MAYzVXj 下面推文的質疑喔?慣用伎倆實在不意外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0-24 17:04:00
您好,不是要無視推文的質疑,只是這個部分我比較不好解釋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06:00
我質疑了什麼?又是一個當沒看到的慣用伎倆.............無言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07:00
所以為何跟本版無關?(又要再從頭來一次好累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09:00
K板主不是質疑你,是這篇隻字未提你那篇Q&A板友針對板規12本身的質疑,只是把你Q&A的回答換句話說一次而已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7:11:00
不然我們先來定義一下什麼是公益活動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0-24 17:11:00
很抱歉 可以麻煩你把質疑去下面那篇複製貼上來這裡一下嗎造成您的不便還請見諒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16:00
廣告文會被禁是因為牽涉個人利益(尤其金錢上),法務部的民調連結請問圖利誰?還有K版主你如果不能代表q版主最好不要跳出來幫坦,剛剛的教訓還不夠?對你來說任何宣傳都是廣告文?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7:20:00
沒有打算要界定公益活動的範圍,你這文直接砍掉了好不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21:00
發文說我在立法院擋服貿,請大家一起來 算廣告文?為何以前版主都沒有擴大解釋為何你要?不是很愛拿以前的判例嗎?金馬影展票開賣不是廣告文?紅龍雞塊不是廣告文?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28:00
認真覺得以後板主的甄選標準,除了要加國文還要有法學常識.....偉大的q板皇剛好這兩者都沒具備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29:00
提到有早鳥優惠又叫板友快去搶票你跟我說不算????金馬影展啊你都沒在看喔紅龍雞塊大剌剌把品牌名寫在標題不叫廣告?兩位版友抱歉不是針對你們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32:00
#1MAqhEDr 廣告文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32:00
雙重標準就說一聲我就不用浪費時間了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24 17:33:00
紅龍雞塊就這幾篇內的文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24 17:34:00
紅龍自刪了啦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24 17:35:00
被644嚇到抱歉 664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36:00
紅龍板友抱歉 那就討論影展吧不要閃啊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24 17:37:00
視情況給予禁言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 我會錯意?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37:00
說好的以最大最嚴格的標準審核呢?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7:38:00
什麼程度才叫刻意宣傳?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39:00
已檢舉,不管你要怎樣判啦,以後有宣傳任何事物的我就檢舉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40:00
回文貼連結要審核 直接把品牌名打在標題上就未達標準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40:00
被檢舉的板友很抱歉,板主就這樣講啊,要一視同仁嘛都把品牌名稱打出來,這個動作不叫做「刻意」?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7:42:00
是你要舉例子解釋給我們聽吧 還要我們舉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42:00
品牌都在標題上不叫刻意宣傳?不是說標準很嚴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44:00
#1MAqoFiP 刻意宣傳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7:46:00
#1MAoqlhC 這篇呢?其中影片是網路著名翻譯B.C大所有,這算不算廣告文?算不算幫他衝流量?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46:00
你的標準嚴在哪裡?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7:48:00
#1MApiB7c 還有這篇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50:00
所以你為何要擴大解釋廣告文板規?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51:00
#1MAmtyVH 刻意宣傳電視劇#1MAcOdow 刻意宣傳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7:53:00
金馬影展你判斷是,而中華職棒只是分享?你的判斷標準何在?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7:53:00
通篇就看某101崩潰高潮個人秀,那麼愛政治不會去專版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54:00
#1MAcOdow wat312tw 板規12未經審核、板規13與本板事務無關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7:54:00
你自己的解釋是不喜歡就祭版規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7:54:00
這版主的標準雖然不太有情理,但很合乎邏輯啊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7:57:00
那我發文說某家產品很好,沒有推薦,就不算業配???這算是告知的範圍嗎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58:00
所以分享和宣傳的判定標準是什麼?你看的爽叫分享,看不爽的就叫宣傳?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7:59:00
問題就是你要怎麼界定啊?討論個東西好用結果圖片啊哪裡買啊全部都上去了不知道算不算???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7:59:00
有類似推銷而使人有商業行為的就算吧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7:59:00
那金馬影展那個也可能是發文者自己喜歡早鳥優惠這件事所以分享啊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8:00:00
廣告文不見得只有優惠,現在很多網站是靠流量(人氣)來得到獲利,你怎麼判定分享某網站影片的文是分享或廣告?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8:00:00
你的主觀判定標準也應該統一吧???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01:00
自由心證.....這樣是也說的過去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01:00
不是說要從嚴?有關個人廠商的利益放這麼寬 對公共事務就要審核 為什麼公共事務要版主審合啊你當集會遊行法喔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8:03:00
你乾脆一律都當作廣告文處理好了? 反正自由心證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04:00
貼新聞也會幫媒體衝流量 你怎麼就開放了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8:05:00
如果你的結論是自由心證,那代表沒有討論空間,麻煩一開始就說,也省得我們打那麼多字,就像k版主對於版規一採取出了事才處理一樣,你們兩個…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8:06:00
本板皇說了算,你們怎麼吵都沒用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0-24 18:07:00
版主又作了什麼犯眾怒的事啊?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07:00
啊就自由心證啊,不如他們意就開始崩潰惹:)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8:10:00
自由心證聽起來就很沒道理吧。這也能護航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8:11:00
嗯對啊就像有人一聽到別人重度憂鬱症活不下去想死就崩潰狂罵一樣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8:11:00
講崩潰太嚴重,ptt不是生活重心,今天版主要我們討論版規,應該就直接講明自由心證或出了事才處理等等,我不想花時間討論得到的卻是版主放大絕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12:00
如果可以因此勸回一條人命,我是不會放棄救人的立場啦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0-24 18:13:00
只是想知道是哪篇女同文被處理了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8:13:00
針對同一件事提出質疑就叫做崩潰........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14:00
哪像一堆奇葩腦覺得病人想死就應該讓他們非法去死你剛剛不都承認自己崩潰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14:00
放心啦各位 那位GG只是針對我個人 我推他噓我噓他推而已所以不用太把他當一回事 請回歸主題針對板規討論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15:00
要是你發言合乎邏輯也合情合理我自然認同你啊,可惜一直一來你都離正常水平有點距離....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8:16:00
如果不想討論一開始就說明要我們照著他的規則走啊,那我也不用白費力氣在這靠么....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16:00
請板主解釋為何在沒有前例下公共事務要用廣告文處理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8:17:00
所以我在置底檢舉區檢舉的那三篇要處理了沒?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17:00
這點倒是版主的缺失,他應該一開始就把他被賦予的"權利"詳細說明清楚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8:17:00
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請指出,不要在這邊吵架什麼的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8:17:00
真好意思說別人邏輯差欸XD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19:00
一直都是開放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19:00
他有"三天"時間處理檢舉,意思是他也可以有"三天"來想不
作者: jimmyxdxd (jimmy)   2015-10-24 18:19:00
自由心證也是要給考量的標準或依據吧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8:20:00
#1MAqoFiP 內文還特別強調免費索票,這樣不叫刻意宣傳?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21:00
當版主不用掃一下精華區喔 以前服貿反核同婚遊行可沒有需要版主審核才能發文這種事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8:22:00
法官判案也是自由心證都要說明依據和理由了,你一句你的心證就當解釋,哇塞好大的官威耶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8:23:00
...你是當板主,不是當皇帝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8:23:00
票免費不代表他們沒有收入,版主難道不知道商業模式有很多種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24:00
我怎麼覺得有種不食人間煙火的fu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0-24 18:25:00
點進網站就算流量的也能賺錢的欸。用免費定義??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25:00
他只針對"直接"收益,沒有針對"間接"吧,加上他有"自由心證",以後還可以慢慢改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28:00
[討論] 有關9月7日同性婚姻合法 <=裡面有宣傳遊行[討論] 現在有人為了阻止服貿非法立法在靜坐喔<=很明顯[心情] 有女孩要參加反核嗎 <=很明顯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8:30:00
能否解釋為何主辦單位是政府就不算了?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30:00
主辦單位為"政府"就不算廣告文啊...這樣綠衛兵或明年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30:00
奇怪了 ru板友貼法務部民調連結就不算政府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32:00
你的自由心證好自由喔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32:00
非直接圖利單一族群,就算有人因此獲利那也是他政商通吃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33:00
的本事,但在情理面也較容易造成執政黨支持者與在野黨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33:00
隨便抓一個板友來問都沒有過遊行需要版主審核的事實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8:33:00
金音獎是宣傳政令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34:00
那我舉的例子是不是刻意宣傳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0-24 18:35:00
金音獎是"政府"主辦啊,又不是營利企業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35:00
魚片~~~~~~你被抓出來擋槍了~~~~~~~~上面那三篇啊裝沒看到也來不及了魚片版主可沒要我們先給他審核才能PO文喔18-7-1 14-1 15-1請你去問魚片對於板規制定及判決的解釋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8:51:00
你的廣告文定義吼 呵呵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8:51:00
814,慰安婦阿嬤抗議活動!<=這可是在魚片改版規之後發的文 你還有回文呢怎麼會是我問呢 前後版主對版規解釋有差異是你們要解決[集氣] 全民護幼大遊行 Sat Feb 28 00:48:03 2015[活動] 高雄同志大遊行 Thu Apr 30 20:01:39 2015
作者: phoebe1987 (張小孟)   2015-10-24 18:59:00
同志婚姻的相關討論應該是屬於社會議題的範疇怎麼會是公益活動廣告???????你可以解釋給我聽嗎??蛤???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9:00:00
[心情] 總統府前的抗議 Tue Mar 31 23:16:37 2015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4 19:00:00
忽然想到:為什麼中職棒球那篇不算廣告?他們有營收不是嗎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5-10-24 19:01:00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以後我在文末或直接發文宣傳我的送養狗是廣告嗎 或簽名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9:02:00
我還要再貼下去嗎?還是直接請有被前任版主要求審核的板友出來說明好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9:11:00
所以才請板主解釋「公益活動」啊 結果他加了幾個字就當作回答==
作者: phoebe1987 (張小孟)   2015-10-24 19:17:00
不管怎麼解釋同志議題都不會變成公益活動好嗎,根本莫名其妙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9:19:00
公眾議題不等於公益活動好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9:21:00
老實說,板主要這樣擴大解釋「廣告文」的話我們也只能把所有疑似「公益廣告文」的文章都檢舉,讓板主想想看你們的認定的違規範圍是不是會影響到板友的自由言論#1LKCH8ci (L_TalkandCha)
作者: phoebe1987 (張小孟)   2015-10-24 19:26:00
我應該再講清楚點,"同志婚姻"不管怎麼說怎麼解釋都不會變成公益活動,今天如果有人辦"同志跳蚤市場""同志性感月曆"所得捐出那才叫跟同志相關的公益活動,這種的你說是板規12要先審核先貼連結給你看我可以接受啊,反正新板規就在那,不過當然其他的公益活動也要比照辦理。但同志婚姻的討論到底哪邊讓你覺得公益了??拜託你講給我聽好不好,我們來看看到底是你對哪個詞彙或單字有誤解
作者: kuran09 (玖)   2015-10-24 19:47:00
看到自由心證不用給標準就笑了,法官自由心證都要寫判決理由了,你就一句「我自由心證」解決,版皇無誤
作者: catwithptt (就叫小白吧)   2015-10-24 20:24:00
下台辣
作者: Kinging   2015-10-24 20:44:00
自由心證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nightkupa (kupa)   2015-10-24 22:38:00
這個版主什麼時候要下台啊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5-10-25 01:47:00
自由心證=我爽我最大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5-10-25 02:33:00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罷免這位版主嗎?
作者: lingstar   2015-10-25 10:04:00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10-25 11:30:00
同志婚姻民調叫做廣告文?!q板主你的國文及格過嗎?!請問你對的起你的國文老師嗎??你這種自以為的主觀實在很不適合做板主再看你的回文,我覺得你根本打心眼裡看不起同志!!!樓上ts板友,我也想罷免這位板主,怎麼女板板主的素養愈選愈差還叫板友去問魚片板主,板主是你耶!!你對於板友提出的質疑竟是以叫他去找魚片板主詢問,那要你這個板主做什麼!!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5-10-25 14:09:00
自由心證不是讓你當板皇 最後補充是要表達都是they的錯嗎?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10-25 14:35:00
你的回文真是讓人覺得好笑,這種事竟然要叫板友解決那請問你何必做板主?!你和o板主歧視同志意味真明顯
作者: SARAH12349 (SARAH)   2015-10-25 15:46:00
看來看去只看到我心證我判斷我思考,思考總有個邏輯吧判斷總有個根據吧?的確很多版版規需要版主心證的部分多但是像你這樣只憑感覺也不給詳細解釋的版主也是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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