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在學校擔任義工
從我小學到現在出社會還在做 碰到很多案例
今天就講了一個案例
一位小四的女生 父母親離婚 給媽媽撫養
但媽媽再嫁 生了兩個 都還未上幼稚園
再婚的這位爸爸 不給家用
所以媽媽需外出工作
而且現任老公不接受小女孩
所以小女孩自己一個人住在學校附的一間租的套房裡
今天學校請了家長來談
結果媽媽發火不理智
所以主任回她:你小孩是我生的嗎?有必要跟我發脾氣嗎?
現在變成由兩位愛媽輪流每天晚上陪小女孩一個小時
但陪了一小時後呢?
她外出 去哪 做了什麼 跟誰在一起
這些都無法控制 有 通報社會局
但繼養家庭是不足夠的 所以排不到
小女孩的程度據說不好只有小一程度
而且很沒禮貌 (我媽輔導過)
最後我很以我媽為榮 我有跟去學校職班過
有些在貧困家庭的小孩真的很努力也很懂事
曾有該校老師問我:你知道你媽有拿泡麵或是餅乾給需要的學生嗎?你都不會唸嗎?
說真的 今天有能力 幫助別人是好事
我一點也不排斥我媽做這些
很多案例我媽回家會講 想幫更多小朋友
可是能力真的有限 很多弱勢社會邊緣的家庭
政府真的沒有照顧到
有人有好方法可以幫助這名小女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