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106667 (PHPJQJS)》之銘言:
: 每天在家打電動是有點太廢
: 假如我是女方真的會受不了,就算他有點錢,但沒有能力,整天在家耍廢 浪費時間
: 跟這種人在一起只會降低自己素質
: 男方可以去學第二專長,或是另外找個工作啊,像我親戚就是平常上班 兼當包租公
: 富蘭克林說過:浪費時間是所有支出中,最奢侈和最昂貴的
工作只是人生價值的一種
但是人生價值的建立卻不只是工作.
如果他不需要另外的工作,也有足夠的收入.
何必還要用工作來證明自己呢?
我覺得再去找第二工作,還不如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人生還是開心最重要阿!
但要說吵架原因真的是打電動太廢嗎?
我覺得不完全是
就算今天男方不是打電動. 而是培養其他的興趣.
像是潛水,品酒,聽音樂會,打高爾夫球.
或是常常在女生上班的時後出去旅遊,踏青,結交朋友.
就不會吵嗎? 我看只會吵更兇.
因為吵架的重點其實不在於男生一直打電動.
而是男生一直打電動的時後, " 那我呢? "
我可是在辛苦的工作阿.
或是,在我辛苦工作的時後,你在做什麼?
你在打電動!!
所以才有你也應該要有第二專長或是找其他工作什麼的吧?! 如此想法.
多賺點錢以後可以"一起"用阿.
這才是吵架或是說不平衡的重點吧.
如果今天男方的女友也是個包租婆.
平常兩人可以一起出去或做想做的事情.
根本不會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