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ciendo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10-30 10:43:59昨天有po文提到老闆前天要我作到十月底,
因為在公司年資有滿一年以上,
依勞基法應該要多給預告天數18天的工資,
老闆原本要給我資遣費2XK,
其實原本就有比該拿的多一點,
用公式算的話我的資遣費應該是一萬多而已,
但加上預告工資起碼應該也超過三萬塊,
跟老闆答應要給的差了七八千,
想說待會要用line跟老闆提預告工資的部分,
但好怕提了他下禮拜不按時發薪水跟資遣費給我,
我的存款這學期都拿去繳大學學費了,
存款已經沒有了QQ
若沒收到薪水我下個月根本活不下去
不知道如果等下週收到薪水
再提預告工資的部分是不是會比較好...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點建議...
謝謝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