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板首po,文長請見諒。
想了很久,決定借用標題講講自己的故事。
會說故事的人有兩種:很會說故事給想聽故事的人聽和只會說自己人生經驗的說書人,
偏偏我是後者。
有些過去自己想來都覺得荒謬,更遑論是搬到聚光燈底下放任文字演給旁人看?
很遺憾的是……這卻是我無法抹滅也逃不了的人生。
如果有懂法律的板友,麻煩站內信告知本人該如何從法律角度為自己爭取權益,謝謝。
我對這個社會其實很絕望,當法律無法制裁一個人的時候,
連道德良心也不能譴責一個人,所以我的故事才會如此黑暗與充滿人性掙扎……
如果你/妳剛好認識我,請不要太意外我還陷在這樣的情緒裡,
因為我的無助和無奈一直都存在。
我並非想討愛、討拍,而是發現時間過再久都無法平復我們一家子的傷害,尤其是錢坑。
十八年前家裡欠下的幾百萬到現在都還沒還完,那種長存於心的恐懼實在很難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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