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手機排版見諒
我家的小蘿拉是被我們家附近一位
有精神疾患的先生棄養在我們家前院。
我們家就是一般的鄉下,附近有田、養雞,
附近只有一條馬路也不是主要幹道。
以前平常我們都會讓蘿拉放風一、兩個小時,讓他自己出去玩,
時間差不多了就會把他叫回來或者去找他。
但有一天他沒有回來,等了很久也出去找了,
找了兩星期都找不到。
後來又過了一星期,他回來了,
左後腿只剩下骨頭,像是被人用繩子纏住,
掙扎後肉都爛了。
右前腳被剪掉兩支指頭。
他能夠回來完全是因為他沒有東西吃變瘦了,
肉也爛了才有辦法掙脫。
我不敢想像他當時有多恐懼,我覺得這完全是我的錯。
當主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護他可是卻完全沒有做到。
以下有怵目驚心照片請注意
http://i.imgur.com/VEZ4tXs.jpg
http://i.imgur.com/3v5tZG3.jpg
http://i.imgur.com/qlFtoCT.jpg
當時做了截肢手術,住了兩個多星期的院,
回來後還是要天天清創。
他卻還是很貼心忍耐站穩,不叫。
我就也只能掉眼淚。
後來再過了兩個月,小蘿拉恢復了健康,
傷口也完全密合。可以跑也可以跳,
偶爾會跌倒,總是笑的很開心,
好像完全沒有受過傷一樣。
http://i.imgur.com/lMCICHc.jpg
從此以後我絕對不會放開他的牽繩,
或許大家覺得鄉下風情純樸,
但是還是會有人對動物做出活生生把腳趾頭剪掉的行為。
他們奔馳的時候露出的臉真的很開心,
但是絕對、絕對要在主人能夠控制以及監控時放開牽繩,
憾事發生以後就絕對來不及了。
抓好牽繩不放養不論是對用路人或者是其他人的寵物,
甚至是對自己的寵物都是一件應該確實做到的事。
必須要為自己養寵物這件事負責。
也希望大家都能夠有這樣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