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手機排版見諒
我家的小蘿拉是被我們家附近一位
有精神疾患的先生棄養在我們家前院。
我們家就是一般的鄉下,附近有田、養雞,
附近只有一條馬路也不是主要幹道。
以前平常我們都會讓蘿拉放風一、兩個小時,讓他自己出去玩,
時間差不多了就會把他叫回來或者去找他。
但有一天他沒有回來,等了很久也出去找了,
找了兩星期都找不到。
後來又過了一星期,他回來了,
左後腿只剩下骨頭,像是被人用繩子纏住,
掙扎後肉都爛了。
右前腳被剪掉兩支指頭。
他能夠回來完全是因為他沒有東西吃變瘦了,
肉也爛了才有辦法掙脫。
我不敢想像他當時有多恐懼,我覺得這完全是我的錯。
當主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護他可是卻完全沒有做到。
以下有怵目驚心照片請注意
當時做了截肢手術,住了兩個多星期的院,
回來後還是要天天清創。
他卻還是很貼心忍耐站穩,不叫。
我就也只能掉眼淚。
後來再過了兩個月,小蘿拉恢復了健康,
傷口也完全密合。可以跑也可以跳,
偶爾會跌倒,總是笑的很開心,
好像完全沒有受過傷一樣。
從此以後我絕對不會放開他的牽繩,
或許大家覺得鄉下風情純樸,
但是還是會有人對動物做出活生生把腳趾頭剪掉的行為。
他們奔馳的時候露出的臉真的很開心,
但是絕對、絕對要在主人能夠控制以及監控時放開牽繩,
憾事發生以後就絕對來不及了。
抓好牽繩不放養不論是對用路人或者是其他人的寵物,
甚至是對自己的寵物都是一件應該確實做到的事。
必須要為自己養寵物這件事負責。
也希望大家都能夠有這樣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