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看到板上在討論殺一人救多人的問題有感.
不過我的問題如題 小得多了.
但是感覺比較常見
也許有一天我們都會需要去做出決擇
或躺在病床上 無法表達自己的意願 然後被別人選擇
下面爲了隱私
細節必須模糊其詞 有的狀況也予以擴充解釋
事情也都已經過去 無法改變了
但是總想著萬一再遇到一次 該怎麼選?
也因此看了很多相關資料
既然沒有完美的方式
我只想問問大家,
道德上可接受的做法
以及大家願意負擔的風險高低
(1) 家人對妳有養育之恩,
但以前曾因種種行為造成家中莫大困擾
(輕微狀況如: 不聽勸多次當保人被人倒債, 言語暴力 等)
(極端狀況如: 肢體暴力,酗酒吸毒身體爛掉 等)
現在年紀大, 尚可坐著自己拿餐具吃東西
但無法走動, 需要別人照顧日常生活= 經濟 或 體力+心理負擔
偶爾生病住院, 有時會嚴重到進加護病房生命垂危
假設此次送到急診
醫生說要插管不然有生命危險
但是因為年老,恢復能力差
即使插管撐過去,
也無法預測是否可以成功拔掉或脫離呼吸器
即使這次幸運病好了
未來也會因為身體差, 而造成家中經濟很大負擔
妳會拒絕醫師插管嗎?
(2) 如上
家人之前並無表達是否要拒絕侵入性醫療
(大家都不太會去問老人家這種事情)
假設此時妳想拒絕插管
可是醫師說,現在不插管不符合醫學常理, 因為:
1. 醫院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
不得無故拖延。 (引自醫療法60條)
且雖然
2. 醫療機構實施侵入性檢查或治療,
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 說明,並經其同意始得為之。
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引自醫療法64條)
且
3. 因妳的家人不符合不可治癒末期病人的定義,
所以無法適用安寧緩和條例
http://tinyurl.com/2cuttav
醫師並表示, 雖然很希望能尊重家屬的意見,
但真的於法不能不插管,
若家屬真的不想繼續接受必要之醫療,
或許可以選擇辦理自動離院.
妳會怎麼做?
(A) 那就插管吧
(B) 辦理自動離院
(若有其他想繼續救的親戚,可能會有親戚翻臉及道德上的壓力)
(C) 跟其他有同樣想法的家屬繼續拜託醫師
除了插管之外的治療跟藥物都可以給
(雖然有讓醫師違法之微小可能性...假如有其他親戚提告的話)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