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 我中壢李姓酸民
不是要護航也不是要針對
單純來說
一個判例的產生
會對於後續板友們對於板主好球帶認定
仔細的板友發現為何標準不一時就會拿該判例檢討其他文章
當案例被判無違規或是僅有刪文時
老實說不痛不癢
也許檢舉者會認為不合理 可能會上訴組務 甚至群組組務
(大家可以到小組組務去抗抗)
但今天判例一下 判決一出因為影響的是板友的發(廢)文、推(廢)文的權利
在引用的板規內的字眼就會被拿到用到相似的那幾篇來針對
這也是為什麼又身為板主的SG56發該篇文會被針對的原因
不過老實說
他只要再補幾個字就跟女板有關係了...
╮(╯_╰)╭
再者
板主群決議這個橡皮圖章
也在這次裡面看到 原來沒有包含qaz
這個"板主群決議"是不是真的有瑕疵
再請幾位板主思考這圖章使用後續
╮(′~‵〞)╭
原本兩位板主的時候一位先判另一位附議的方式其實蠻OK的
(甚至ott在的時候機器人模式也還OK)
除了那後面ott暴走的時候0.0
我相信板主群
在此應該也遇到管理的難處
為了不影響原本使用者權益(over120次登入)
而沒有打算提高發文門檻
但這也讓管理女板的板主們
處在一個兩難的處境
執行板規太嚴格
不管男的女的都進桶
沒人了
執行板規太鬆
一堆亂洨亂皮的都來
原本想好好聊天的人都走了
沒人了
畢竟少了一個180次就可以發廢文的地方
只好來120次就可以發的地方
提高發文門檻不是治本的方法
但可以短暫治標
至少可以免除剛剛SSGG5566水桶那篇(布丁那篇)
ptt的板主並非有給職
也沒有24hr全線都在的必要
有時候板友違規了 幾位板主討論一下
等待都談好了 在公布判決 也許會妥善一點
如同11/30 1:00am那篇公告文
協調了 談妥了 在公布
板友發起板務文無非是想讓標準一致而已
部分板友也許會認為行政治鬥爭
或是其他有特別意圖
但無非僅是要讓"標準一致"而已
(就是好球帶寬度)
我相信板主們都願意聽從意見
不然也不會回應板務文
對於板主們在判決上有任何問題
板友除發板務文以外
還有至組務檢舉或是申訴等相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