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友人出去,因為停車位不是很好找
我們停在離目的地有段距離的地方再走路過去
走路的時候有人一直覺得對我很抱歉,離這麼遠要我走路
但是我當下其實覺得還好,甚至還有點喜歡這樣可以散個步
其實我大學的時候蠻常早上早起走三十分鐘的路到學校去上課
覺得走路是一大享受XDDDD
然後我們又聊到走路/給摩托車載/坐車這三個的排序是什麼
在不可路時間、天氣跟距離的情況之下
我個人的排序是走路>給摩托車載>坐車
給摩托車載除了可以盡情在後座亂唱歌之外,
如果對方還是自己有好感的對象簡直小鹿亂撞>////<
請問各位女孩的排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