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2-16 00:09:48板務文我就要跳出來回一下了,不然又有人要說我不回板務。
首先就針對你的ID來說好了,我覺得這ID非常的不尊重人,
我不清楚你是不是刻意養了一個這樣的ID,然後在登入次數滿120以後,
開始在本板大量發文,也不清楚你的用意,但這部分就我自己的觀點來說,
我感到不太舒服。
就像置底閒聊區有人說,假設今天我取了一個ID叫做 iHateJolin,
然後再Jolin板發了一堆文,不是有很刻意的情形嗎?
但沒有板規可以限制他人的ID命名,所以也並沒有違反板規,只是讓人很不舒服。
再來就是對於你說的部分,今天有一個板友如果發表多篇類似文章,
說真的的確沒有違反板規,因為如果有違反板規,我大可以直接水桶違規者不是嗎?
你發表篇數在五篇以內仍在板規範疇內,
但今天遇到了你這個「特殊案例」,我認為我勢必要去思考,是不是有什麼方法,
可以來去預防此狀況的發生,板主的義務是必須要去維持板上秩序,
至於是否有違規,也不是我說的算,我並不是本板唯一的執法標準,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至於我對你說話口氣的確比較不好,因為從昨天開始我就覺得你很煩,
從昨晚就一直水球打擾我,問一堆無關板務之事情,
也不用特地問我是男是女,不用特地問我幹嘛這麼冷漠,不用特地問我讀哪間學校。
那都是我的私事 關你屁事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6 00:10:00完了,不只女版檢舉王有了瘋狂追求者,版主也遇上了豪恐怖的虐戀情深,塊陶啊~~~~~~~~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2-16 00:11:00好兇,怕怕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12-16 00:12:00板主辛苦了
作者:
stw0975 ( )
2015-12-16 00:12:00辛苦了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æŸäº›è³‡æ ¼)
2015-12-16 00:13:00我記得有個ID大家都翻譯為肯德基像屎大大,他有出面解釋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2-16 00:13:00肯德基大大那個很有趣 跟這個差很多吧= =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æŸäº›è³‡æ ¼)
2015-12-16 00:14:00說什麼肯德基製法愛用敲打的,讓肉質更好味道更好。
作者:
moidasu (mo)
2015-12-16 00:14:00有去八卦玩的應該都知道kk讀哪吧 ㄎㄎ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æŸäº›è³‡æ ¼)
2015-12-16 00:15:00我只是看到這篇文,想到那個ID,提出來笑笑而已。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6 00:16:00某種意義上還真同情女性版主啊,沒事會被這樣騷擾如果我是版主一定沒有人要問我學校是哪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2-16 00:17:00把你捧成正妹就會有人問了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6 00:17:00我夾起來當正妹,小弟妹給大家行禮了>////<
作者:
PuElLa ( )
2015-12-16 00:17:00問私事超沒禮貌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5-12-16 00:18:00所以版主是女的!? 版主那間學校!?
作者:
PuElLa ( )
2015-12-16 00:18:00請跟我交往OAO/
作者:
stw0975 ( )
2015-12-16 00:18:00摸摸 妳現在才知道KK超正的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2-16 00:19:00好。我覺得這個不用理,都只是問食物而以
作者:
lien ( )
2015-12-16 00:20:00KK正妹版主辛苦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2-16 00:20:00XDXD 原來KK被騷擾喔。要多加一條問版主個資要水桶啦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2-16 00:20:00哎....自我檢討10秒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2-16 00:21:00對了,KK正妹唸哪間學校 給約嗎?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5-12-16 00:22:00恩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2-16 00:23:00不準噓KK正妹啦!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2-16 00:28:00那根本是被騷擾了吧.... 有考慮檢舉?辛苦了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5-12-16 00:40:00幫QQ 衰爆了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æŸäº›è³‡æ ¼)
2015-12-16 00:57:00我個人認為,不能用特殊ID判決人,但騷擾就不對,如果真要檢舉特殊ID的人,得需該人真有違規事實之時。除非特立一條板規針對特殊ID,但這種板規會有不合理處。至於抄襲文之事,要查IP才能真正認定是否為同一人,否則證據很難確立。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2-16 01:03:00你說得對,沒有違規事實我的確不會水桶,即使他的ID讓人不是很不舒服,至於特殊ID應該是不會特別開一個板規,因為很難去規範這個。至於抄襲文,看起來並沒有嚴重違規,故還在接受範圍內
就跟樓上鄰居天天彈琴天天跳跳繩,但都發生在晚上十點前一樣,很煩但你也不能怎樣,好不公平喔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æŸäº›è³‡æ ¼)
2015-12-16 01:07:00騷擾部份,若確有其事、有留證據,應該可以去檢舉了。
我們的KK真的32歲喔? 我以為是永遠的18歲...哭了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6 01:10:00那不就變成黑山老妖............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2-16 01:11:00幫QQ 辛苦了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6 01:15:00那你可以....採陰補陰..... -.-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2-16 01:25:00嗚嗚嗚 KK正妹好冷漠。
作者:
m821014 (mickey)
2015-12-16 01:27:00第一行怨念很深喔 看沒人噓我就給個噓啦嘿嘿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2-16 01:29:00樓上請愛護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