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是學法的
當然希望是尊重「司法獨立」
然後是希望「司法也能夠公正」
不過這幾個月有幾個法院的判決都造成社會上的一些討論
1.
一審,頂新魏應充無罪
頂新混油案 魏應充無罪 層級最小科員判4個月
2. 三案認罪繳2億元趙藤雄獲緩刑確定
3.查無收賄證據法院:美河市案郝龍斌不知情
美河市案 法院認定:郝龍斌「誤認」假數字
4.擊斃倒車逃犯 警竟判6月 最高院:何不射輪胎
各位對這幾個判決的感想如何?
對台灣的司法信任度 大概有多少呢?
1.很信任 2.信任 3.持平 4.不信任 5.很不信任
作者:
anxcvi (學長)
2015-12-29 21:37:00當然信任 只有滿腦子陰謀論的學匪才會不信任吧
第一個例子根本不是法官的問題好嗎 法條就長那樣 檢察官不把犯罪事實蒐集完全 就只能那樣判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2-29 21:41:00一切依法判決無誤。法有問題就該修法,而不是隨民意起舞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5-12-29 21:42:00信任 總不能叫法院不照法律行事吧?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2-29 21:42:00學匪在這
事實上絕大部分的人都信任司法 如果大多數人不信任的話 你晚上真的敢出門?
作者:
Shufflin (Luvperona)
2015-12-29 21:44:00不隨民意起舞+1
我選4,但我信任絕大多數的判決,只對特定階級的人士涉案有疑慮,簡單說我相信天子犯法與庶民不同罪是現況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5-12-29 21:46:00台灣應該走陪審團制度了 有罪無罪讓陪審團決定
對了,我沒把司法院和法務部檢察機關分開來看,我把整
天子犯法如果真的會跟庶民同罪 那這句話根本不會出現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5-12-29 21:48:00檢查體系~~~~~~~台南議長李全教"不起訴"察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12-29 21:50:00說引進陪審制的是認真的嗎0rz
我也想不透進軍營拍照這麼明確的事證是如何一點事都沒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12-29 21:51:00很不信任,第二個都自首了,緩刑罰錢理由還是兒子病重需要老爸...這已經不是隨人民起舞了吧=~=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12-29 21:52:00推學生380,目前大多不平的地方是天子犯法不同罪
作者: spmimi 2015-12-29 21:58:00
覺得看不出這些判決有問題的人才…奇怪為什麼有些人事證不足可以先羈押,為什麼有人明明可以起訴,卻刻意用了別的法條規避刑責?
4的判決沒什麼問題吧 不然大家都改考警察了 犯罪人有危險我就可以殺他 以後誰敢惹警察 你以為警察都好人喔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29 22:06:00有些違背常識的判決,扯什麼無罪推定的大道理,根本就在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29 22:07:00唬不精通法律的社會大眾。法官要多點社會常識啊!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12-29 22:07:00桃園市府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葉驥是因公執行勤務,且通緝犯在追捕過程中,有企圖撞倒警察,若員警不夠警覺,可能會在
作者:
arnold3 (no)
2015-12-29 22:07:00沒有陪審團就只能隨法官它們亂搞了有沒有罪都聽法官說就飽了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12-29 22:10:00所以犯罪人要危害警察沒問題,警察用槍就會濫及無辜不可以?
1月16日必用選票制裁,用選票清盤所有國民黨與財團
作者:
Su22 (裝配匠)
2015-12-29 22:16:00作者:
yuucomes (æ‚ ä¾†)
2015-12-29 22:18:00紅明顯 至少要看過判決書才有資格論有無問題一堆鄉民做不到
作者:
anxcvi (學長)
2015-12-29 22:22:00學匪都用感覺判斷的嘛
樓上什麼時候有這個規定了,一審判決後檢察官、法官互咬是對方的問題捏,怎麼辦XD所以不管你相信法官還是檢察官,這案子都有問題,他們
法律本來就是一種工具 或者說是一種暴力 如果是好的司法那是個好工具 但不會是不可質疑 且台灣司法明顯是爛的那個
作者:
muskox (讚)
2015-12-29 22:32:00318打人警察沒被抓出來之前,警察都只是KMT的打手,死好KMT的打手被KMT的走狗判刑,自討苦吃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5-12-29 22:41:00法院不是狗冥黨開的嗎= =
原來如此,這裏的推文告訴我們只要一切合法,管他合不合理。
台灣陪審團的話,根本悲劇= =一堆自以為看的懂中文就看得懂法條
作者: Isabella0126 (Isabella) 2015-12-30 00:07:00
其實很多都是檢察官蒐證不足(聳肩)就不知道繳稅給他們是在繳心酸的還是怎樣==
我覺得台灣部分民眾的思想還太民粹,搞陪審團會很好笑…
說實在1的案子真的被媒體帶風向太嚴重了,你沒有完整的犯罪事實證據,法官還判有罪的話你才該不信任司法至於說陪審制度的,你知道美國的陪審制度出過多少扯到爆炸的判決嗎?
案例1到底是媒體報的接近事實,檢調蒐證不利;還是媒體誤導,檢調拿到的證據才是接近真實。能確定的我想只有相關當事人本身清楚。犯罪事實調查是檢調的工作,他怎麼查、查到哪老實中間有很多操作的空間,我只是覺得
陪審社會成本很高,且況且陪審也是在法院的教示下判斷事實,不是像電視上那樣想幹麻就幹嘛的,不是像電視上那樣啊..趙的問題之前老師上課有提過,司法會想放小抓大(受賄的公務員)!
作者:
Shufflin (Luvperona)
2015-12-30 00:50:00臺灣人的成熟度明顯還達不到陪審制該有的標準
我沒說媒體誤導的檢調蒐證不利哦,檢調整個程序只花了一個月就跑完,依照重大刑案的蒐證程序這根本不合理。但媒體爆出來卻是各種衝著法官來,連這篇文章懷疑的不是也法院判決?然後大家開始司法不公、恐龍法官
至於我看了你前面的推文,法官並不參與辦案啊,他就是就雙方所呈的證據,依證據做出判決
就已經講了,國民黨的第一起手式是判決書,第二起手式是我是法律人,.....例如:我想問你有去看判決書嗎?還是只是看新聞呢?例:身為法律人的我,早就知道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是對的那我也可以造句啊,身為法律人的我,早就知道「跟人一起吃大便」是對的
shuoshuo5524:我想說的是對人民而言,他們在乎的不是到底是法官有問題還是檢察官,他們在乎的是這個"結果"這也是我回二樓的意思,當然如果用很精準的法律定義來討論原PO的問題,那檢察官不在討論內,不過我想說的是這不是人民想討論的重點
我也可以造句我想問你有去看判決書嗎? 喔,你竟然沒有看喔?
所以可能我的用語不是那麼精確,我辦案的意思就是整個產生這個結果的過程
題外話,我剛剛正在看柯P談美河市。他說判決書裡提到2個小官上下其手、偽造文書把利益送給財團,而此案中沒有"行賄者"、也沒有"高層指使",所以就是兩個很賤的小官在沒任何利益、沒人指使的情況下自己把利益送給財團。柯P說這種判決的邏輯,哈(手指膝蓋)所以我只能說如果法官覺得這樣的判決合理,我覺得扯!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也可以再進行調查才對
每次都說受賄案抓小放大,事實上實務的困境是抓不到上面授意的關鍵證據!沒有證據,無法抓上面的,還以為是真的故意放人?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2-30 01:51:001跟2批評的法律人大有人在
怎麼可能讓你有證據?哼!裁判,球證,旁證,主辦,協辦,所有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你們台灣人怎麼跟我財團國民黨鬥?
thenorth講的我認同,尤其像大案能獲利上百億,我一定拿幾億出來僱律師團隊來做一個很奇怪但法律沒漏洞的案子,而這也是柯P在美河市或大巨蛋遇到的困境,這確實"就算"司法、檢調全力去做,也不見得能在法律上給予制裁,只能選好市長,預防勝於治療了XD
就已經講了,整個行政司法立法情治檢調所有單位都是我的人,怎麼可能讓你有證據?
作者: spmimi 2015-12-30 07:30:00
如果受賄這麼難拿到關鍵證據,請問阿扁是怎麼被關起來的?還是實質影響力,全台灣只有他適用?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2-30 08:20:004的話紅明顯,李茂生FB和其下留言有說明,我相信法官這樣判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