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刪
再提及一個觀點,也是數年前修犯罪學時有過印象的。
也就是法警的心理壓力。
記憶模糊,就只記得國外電椅的按鈕會一次準備複數個,
讓法警同時操作啟動。
為什麼要這樣做?
反廢死可以想想。
台灣是採槍決,印象中有聽過開槍沒開好導致死刑犯痛苦掙扎了很久,屎尿齊噴之類的。
一次補了好幾槍的好像也有。
我記得那時候做犯罪學報告看過很多相關資料,我不是要來跟版眾據理力爭所以我就懶得
查資料了,但如果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就算殺的是犯人,同樣是殺人,那也是奪去生命。
我不覺得一個正常人做這個工作不會有心理壓力,哪怕受刑人再怎麼罪該萬死都是。
(女板應該不會有人要放大絕吧,不爽不要做什麼的?)
如果沒有法警誰來執行?
讓反廢死的你或你或你來做嗎?
你能把子彈準確地送進受刑人的身體嗎?
光提到這個屎缺我就支持廢死了。
不能用一個人的罪愆來傷害另一個人,比起犯人,我相信我們是更有理性思考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