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剛剛虐貓僑生要逃跑的下方推噓文中,
看到一堆什麼頂新毒大家都無罪,虐貓有什麼大不了的評論,感覺一陣可悲。道德間的對或錯什麼時候是比較出來的了?有人殺人騙過法官無罪,另一個人把人打成重傷所以照推理比殺人輕所以也該無罪?那是不是只打成輕傷的人更該無罪了?
前提就已經是錯的!而且還一堆人覺得殺貓沒什麼,是沒什麼啊,所以納粹把猶太當畜生殺是不是也沒什麼?一堆網站上直播付費虐殺難民是不是也沒什麼?當我們失去同理心,只會慢慢的退向弱肉強食的觀念,我們誰能保證永遠是強的一方,不會是被壓迫,虐殺的一方?不會變成一個用錢就買的到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