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還是有女生很希望能有一個「婚禮」。
既然這樣,原PO要不要考慮集團結婚?
想當年魯姨我結婚時還是儀式婚,
單單登記還不夠,還要有個婚禮才算已婚。
魯姨我生性小氣,完全不想花太多錢在婚禮上,
於是那時很積極打聽甚麼時候有集團結婚,
一開放報名的那天一大早就去登記參加。
我很推集團結婚的原因,除了場地甚麼都不用花心思外,
最重要的是「有紀念品可以拿」!
(對,魯姨我就是貪小便宜)
新娘想穿婚紗也可以穿婚紗,
基本上當天幾乎每對新人都穿婚紗。
證婚人好像是花媽,還是議長?有點忘了。
然後市府還會送一張大張的照片,連拍照錢都可以省下來。
不過紀念品就不用期待太多了,
當年送的是DVD player和CD player。
功能非常陽春,很多格式不支援。
不過因為「不用錢」,所以我還是很開心XD
這樣說來,魯姨我結婚應該沒花多少錢對嗎?
我本來也是這樣想,直到後來雙方家長跳腳,
說集團結婚不搭不七,硬是要另外辦婚禮。
所以嗯,婆家辦了一場簡單的儀式+宴客,娘家也辦了一場婚禮。
而這兩場都是我們自己出錢嗚嗚嗚.....
(咦?不是說誰要花錢的儀式就誰出錢嗎?
別傻了,爸媽錢花光了還不是找我們拿....)
所以說,婚禮籌備階段的最大魔王就是雙方家長啊!
(血淚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