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店裡有關PT做了不到兩個禮拜就離職了
昨天發薪水的時候他說他薪水比他自己算的少很多
他就line給店長的朋友說要告店長(他是店長朋友的朋友)
他12/29line我說他要離職,說隔天要到店裡簽離職單,但是他1/4才來,店長1/2傳他的
離職單給公司,所以公司有扣他曠職三天的薪水
然後他說他來簽離職單的那天我跟他說曠職不用扣薪,他說他有錄音存證,可是當下我並
不知道
而且今天店長才跟我說他並沒有告知店長他要離職,只有跟我說而已(我當下是有跟店長
講啦!)
所以我的疑問是他這樣能算是預告離職嗎?
還有我說的話(曠職不扣薪)這可以拿來當作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