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812 (tr)》之銘言:
: 前情提要:
: 1.週六公司原本就規定不得排休,全體同仁都必須上班
: 2.我座位離主管很近所以就聽到了同事跟主管的對話
: +++++++++++
: 同事:『不好意思請問主任,16號我們能去投票再回來嗎?』
: 主任:『呃...這沒辦法喔。這是工作啊,不然大家都放假跑出去喔??這樣這裡誰處理
誰
: 負責?&#:=&"$....』
: (p.s.主任的口氣跟表情就是一副你竟然敢來問我這個問題喔-_-)
: 同事:『喔喔我知道了主任,抱歉我只是詢問一下,謝謝主任!(光速逃離)』
: 我才剛看完勞動部發布的新聞稿
: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4440/
: 連說去投個票再回來都被酸成這樣了,還哪來的放假跟雙倍薪資呢T__T
: 但是我也不敢拿這個去跟主任理論...對不起,小職員的無能為力阿
雖然下面一堆人噓奴性很重不敢檢舉之類的
但我必須講句公道話 我也是勞方
我是醫護人員 輪班制
我投票當天是上8-16
醫院不給雙倍薪也不補時數
醫院是私人的社團法人
老闆娘已經嗆明 要吵著投票的排給他假
上班的就跟平常日一樣什麼都沒有
上班還有意見的自己單獨找她
我在想如果真的檢舉抓到了 那她就放大絕
最高罰三十萬 罰單我繳
比起一天幾百人雙倍薪還便宜
然後吵的人年終別想拿 因為還沒發 決定權在她那
反正勞基法沒規定年終
所以也不是大家都不檢舉 而是檢舉後基層員工可能會失去更實質的錢...
甚至 我們醫院颱風天出勤 沒加班費就算了
就連時數補休都不給...
我當然也很想檢舉 只是還在職顧慮到上面那些
有沒有強者願意代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