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明天要投票了,希望台灣明天會更好
關於投票下面有幾點請大家注意
並為了大選,會有臨時性的措施。
1. 民調自 1/6 起禁止報導、散布、評論、引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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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第 53 條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
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
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若事證明確,將依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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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小心做了這些事,
板主看到會貼心的幫您刪除,
刪文將不另行通知。
2. 投票日(1/16)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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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第 56 條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
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
行為。
第 110 條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
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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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當日請大家不要投票前或投完票後
,太過興奮就亂發文,諸如:
「記得去投 R 號」或是
「千萬別投 L 號」之類的言論。
這些都是違反選罷法規定之事項,
如果您不小心做了這些事,
板主看到會貼心的幫您刪除,
刪文將不另行通知。
P.S. 板主刪文不是萬能的,
若文章被備份報案檢舉,
只能請您自行負責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