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chizophrena (ä½ å¾ˆè¨˜è€…ä½ å¾ˆè…¦æ®˜)
2016-01-20 07:51:32我是不懂為什麼有些女性有這種心態
第一個是 司法不是這樣用的
第二個是 男歡女愛 為什麼女生就覺得自己一定是弱勢那方
所以可以用這個來威脅人
不要說個案 這種新聞 幾乎是每星期每個月都好幾則
被性侵可以告
但不要因為這樣 變成之後真正的性侵受害者
得不到申張正義的管道
這種女性 浪費司法來逞自己之快 真的滿卑劣的
而且 在女生面前講 還有人會覺得講這個是仇女
不知道在想什麼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diMN-X ]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告舊愛一天性侵2次 檢方發現他們做這件
時間: Wed Jan 20 07:24:04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告舊愛一天性侵2次 檢方發現他們做這件事
3.完整新聞內文:
告舊愛一天性侵2次 檢方發現他們做這件事
2016年01月20日07:13
新竹縣陳姓女子指控舊情人李男1天內性侵她2次,檢警卻查出,陳女首次被性侵後,LINE
李男「我難以入睡」,李男二度到香閨,兩人再度炒飯還洗鴛鴦浴,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陳女指控,去年4月16日凌晨,李男到她住處,兩人喝酒
到清晨4點,李男強行將她性侵得逞;當天下午,李男又回到她住處二度性侵她。李男否
認性侵,辯稱他抱陳女到床上時,她並未反抗,事後還一起洗鴛鴦浴。檢方認為,當天上
午李男離去後,陳女未報警,也未向他人求救,還主動LINE李男,甚至二度讓李男進房間
獨處,2人嘿咻並無違背陳女意願,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IzhLPS
5.備註:
"部份"台灣女性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有沒有"做完就告"這方面的八卦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6-01-20 07:55:00
八卦推文要刪喔
作者: SEEDA (喜德) 2016-01-20 08:06:00
該推廣行房記錄器,以免遇上假上床真詐財
作者:
lunar (我要代替月亮懲罰你)
2016-01-20 08:13:00補血
作者:
inrain (南港李國毅)
2016-01-20 08:16:00個案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08:24:00告成功的會上新聞?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6-01-20 08:24:00補血 人家女生耶
作者: sujes 2016-01-20 08:43:00
補血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20 08:50:00這種就是父權思想遺毒 讓女生覺得他們是受害者
作者:
mxr 2016-01-20 08:51:00某些台女 某些不意外
幫你補血還好時代進步有手機有line可以證明清白,要是在以前
作者:
HisVol (他的體積)
2016-01-20 08:57:00幫補血
就白日莫辯,直接進監獄被其他犯人給刷龜頭了所以我合理懷疑過去性侵犯被冤枉的比例應該超級高
作者: jirvan0819 (KAO reffer jirvan) 2016-01-20 09:12:00
先幫你補血
作者:
treuno (悠久的永遠)
2016-01-20 09:12:00何時才能清醒
作者:
alex01 (愛 立刻 濕)
2016-01-20 09:14:00這也能....怎麼了啊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1-20 09:19:00上面補血溢值了 幫噓一下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20 09:25:00
為啥他會覺得自己能告成啊 另外兩邊說法都沒證據 應該是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20 09:26:00
無罪推定 男生不會有罪吧? 但那也很難講就是女生誣告必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20 09:27:00
竟性侵本就不好舉證 不可否認很多這種仙人跳的 但也有很多 是真的有性侵反而無法舉證的吧
Nan犯罪是無罪推定 可是男對女沒兩情相悅證據 大多都是被判性侵或和解 所以才會一直有人酸 價錢沒談好因為你只要有坨衛生紙或保險套驗出DNA 男方就慘了因為大多會認為 男生力氣大於女生 女方在性犯罪為弱勢至少 在男方拿不出兩造的證據下 迫於道德壓力 男方也輸
作者:
s870158 (十三車)
2016-01-20 09:46:00台灣女權真的有待進步
作者:
qqq0103 (fqdf)
2016-01-20 09:54:00台女有些真扯
上摩鐵或到他人家完事後傷心衝出或難過離開(被監視器拍到)並當下報警,事後傳質問訊息,還有說什麼我不想活之類的,偵查審判時裝弱勢則嘿嘿
作者:
lucid1994 (狂電湖人版主被水桶中XDD)
2016-01-20 10:00:00請購買行房紀錄器
有吃又有拿,看看歐巴桑嘴臉你就略懂略懂了,一次好幾十萬不賺嗎?沒賺到也沒損失
作者: CriminalCAO (刑事組之虎曹達華) 2016-01-20 10:10:00
母Ο母Ο,夜裡哭哭
身為女生 覺得這樣很丟女性的臉...利用自己的弱勢然後達到目的 真的很噁心然後一直扯台女的是有什麼問題==? 補噓,如果以後有性侵的新聞、鬼父的新聞,是不是也要說台南不意外?台男 更正
作者: monachi1985 2016-01-20 10:17:00
女性的自覺不應是濫用司法資源,造成一無形社會恐慌!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6-01-20 10:18:00一早就戰南北 來吧 台南人準備好了
作者: monachi1985 2016-01-20 10:18:00
還沒聽過臺男事後提告的,不想戰,但樓上論調不公允!
我不是說台男提告,我是說台男性侵這件事本身,如果覺得女生亂告性侵的新聞很多就是台女不意外、台女日常,性侵的新聞、鬼父的新聞層出不窮啊,那是不是也可以說台男不意外?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0:28:00□ [新聞] 淫魔鬼父性侵女兒22年 亂倫生8子□ [新聞] 天龍鬼父狂性侵6年口交撫胸 女兒崩潰喝.□ [新聞] 單親爸自封鬼父 猥褻2歲女兒還炫照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0:29:00□ [新聞] 男帶友人8歲女兒出外性侵 再裝沒事送回□ [新聞] 2女兒遭父性侵2千次 「替媽媽彌補爸爸」□ [新聞] 惡狼性侵女雇主 劫財還千元:「對妳夠…
作者:
andy8292 (LiBaSoHigh)
2016-01-20 10:30:00李宗瑞表示:…行房記錄器?嘿磨豪啦~~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0:30:00□ [新聞] 性侵影片遭淫魔公開 受害女憤而自殺亡不要戰南北拉 ><
作者:
yuneck (0.0)
2016-01-20 10:32:00ob'_'ov 幫補血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0:35:00不過沒有女生回無聊到貼或轉新聞上來,說某性別不意外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6-01-20 10:39:00地圖砲?
真的覺得新聞這種女的很垃圾,就是有這種賤女人害其他人被拖下水,到底有沒有羞恥心啊…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0:56:00貼案子在這只讓人想到有多少冤案?就是一堆誣告加上有罪推定才會信用破產,讓大家生氣,懂?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1-20 10:56:00講句公道話,新聞兩者成因不同....男生是無法克制性衝動女生則比較複雜,比較普遍的情況是事後心態轉變所以不能用同一種標準,去看男女犯錯上新聞的原因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0:58:00樓上的意思是說男性普遍沒用腦嗎? 疑疑?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0:58:00樓上的意思是女生很會用腦,感謝解釋
樓上那句無法克制性衝動就不對了,又不是有精神疾病的人,強暴犯也是男性之恥
作者:
mmcci (楊春大)
2016-01-20 11:03:00一直出現的個別台女個案
作者:
dobe (dobe)
2016-01-20 11:04:00不過就是個案 說台女不意外是?? 推flying大 這樣台男性侵別人也不意外囉? 真是兩套標準。
其實真的是個案 就算一天一起 一千萬女生當分母 機率也是極微小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1:10:00因為女生轉換心情馬上就多了性侵犯,就算大部分女生不會這樣做,那也只是選擇不做,規則上就是很容易製造冤案,還會在這被罵台男不意外
某些男生強暴也可以選擇不做,但他們還是做了,造成不少無辜的受害者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12:00樓上 只有你罵@0@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1:15:00這件事上規則公不平平差很多發現的冤案就這麼多了誰知道黑數有多少?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20:00無聊找了個新聞...誰說男人不會被性侵美軍每天38人遭蹂躪| 蘋果日報男生也要保護自己阿...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1:21:00是是,沒有人,來回答冤案的部份好不好?這文是誣告一直扯強暴犯,嘲諷嗎?
因為有人先地圖砲的阿(攤手 要地圖砲誰不會不然你看有誰在攻擊原po的 還不都在攻擊地圖砲的推文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23:00所以原PO覺得,性侵的認定應該要更嚴苛嗎? 還是放鬆誣告成立的條件?
作者: SEEDA (喜德) 2016-01-20 11:24:00
男生也是被渣難搞壞名聲啊 也可以說性侵案是個案啊
男的性侵犯要坐牢賠錢 女的誣告犯就像買了一張免錢樂透彩 有中領錢沒中當壁紙而已 有些女生是不是抓不到這篇的重點啊 某些人一直猛跳針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1:28:00性侵認定更嚴苛就是放鬆誣告成立的條件 越容易"產生"性侵犯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29:00我在跟你認真的討論解套方式阿,你後面在跟我跳針什麼?還是你要乾脆每天都轉一篇這種文過來"教育"女鄉民?來達到你的目標? 教育女性不可以用性侵當作擋箭牌?然後你標題有個"性侵"跟我說不能討論性侵??挖~ 凌駕板規之上呢?
作者: SEEDA (喜德) 2016-01-20 11:33:00
只針對那些想靠告人賺錢的吧 幹嘛自己對號入座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33:00所以你說要怎麼解決?我看你也只是PO個文上來 說不可以這樣作?你根本沒有心要討論,我跟你認真什麼阿XD我不覺的女性是"弱勢",從來不覺得。
shou大的意思是要定義什麼叫性侵 才能成立誣告吧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1:38:00不管訂多緊多鬆,是不是性侵本質上就看女方認定,要怎麼保證不會事後反悔?真的性愛紀錄器?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38:00還有....→放鬆誣告的條件,我應該有提到這個。
如果性侵的認定是女方認定 自然就有一堆廢物女性誣告啦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39:00我不知道為什麼你會漏掉看這條?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40:00如果誣告更好成立,是不是多成立個幾次,自然就沒有人亂告一通,像之前有推文說的買樂透;沒中還要被關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43:00所以我才說他不是來討論的zzz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1:43:00看懂了,指若非事實男方反告誣告比較容易成立嗎?這是個好方法因為剛把誣告成立的意思理解相反…
但我覺得放鬆誣告認定又可能會讓某些需要法律的人卻步不敢提告
作者: g000135 (藍色窗簾) 2016-01-20 11:46:00
你根本不是來討論的 只是想抱怨吧剛剛有人也提到放寬"誣告"條件 為何您視而不見呢?緊咬著性侵這詞的不就是您嗎要不要每天貼一篇來"教育"女版鄉民呀?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1-20 11:50:00所以你有回去看看→放鬆誣告的條件←(怕你又沒看到,我先標起來)的說法了嗎? 雖然不能治根,但是可以喝止這種不良行為。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6-01-20 11:55:00認真說,事先徵得同意中途變性侵(男方較粗暴)也是有可能的…覺得記錄器比較好,不過把誣告完善目前覺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