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的時候在東區一家服飾店買了一件兩千多塊的毛衣
當天直接刷卡付了全額
但店員說要等到一月中才會再進貨
到時候會再寄給我
因為一月中人不在國內
朋友也在店裡買了一件暫時缺貨的衣服
所以乾脆就等兩件衣服到貨
再請店家把兩件衣服一併寄送到朋友家
等我回台再跟朋友拿
結果今天店家打給我朋友說
我當初買的那件衣服現在斷貨了
當時付清的兩千多塊只能當成購物金,下次再去店裡消費
沒辦法退現金(?)
想請問這樣應該是不合理的吧???
我想退現金為什麼不行?
又不是我買回家了不滿意想退,是店家收了錢過半個月才說斷貨了
因為朋友當時接到電話再忙所以沒時間跟他理論
晚上聽到朋友跟我講這件事我覺得好莫名其妙虧這家店在東區還有一點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