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私人消費發票打統編給公司?

作者: w1219111 (小花)   2016-02-01 23:14:27
我的薪資結構已有1千元為伙食津貼,另有1200爲浮動午餐津貼(一天60*工作天數)
因為我沒跟同事一起訂便當,所以今天出納和我說以後要領取1200現金伙食津貼,要補上
私人加油發票(需打統編)核銷!
老闆還說給我們方便我們就當隨便~這樣她帳很難調整。當下覺得蠻不開心的,因為勞基
法明明就有規定每人有2400的午餐津貼,而且要用私人發票去領取那浮動的午餐津貼,不
就有點變相幫公司逃稅嗎?
出納發現我臉色異常以後,就說很多公司都這樣,這樣是合法的節稅,很多人吃飯加油都
會把發票打統編給公司阿...叫我別太小氣...
想請問大家真的會把私人發票給公司報帳嗎?這樣打完統編的發票沒辦法兌獎也算變相損
失吧!!
很想裝傻說我加油發票金額很小沒辦法給他們用,但又擔心她不給我1200津貼嗚嗚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6-02-01 23:16:00
騙誰啊
作者: chyl   2016-02-01 23:21:00
勞基法哪條有規定午餐津貼金額
作者: sprinkles (sprinkles)   2016-02-01 23:22:00
太扯了
作者: karta570539 (軒)   2016-02-01 23:24:00
勞基法有規定?
作者: w1219111 (小花)   2016-02-01 23:25:00
C大我打太快了,政府是調高伙食免稅津貼到最多2400
作者: stacyshu (舒)   2016-02-01 23:26:00
沒規定午餐津貼啊 他要發票不會拿錢來買哦 你可以不給啊他扣薪就去檢舉
作者: isnt1216 (isnt)   2016-02-01 23:29:00
但沒有用餐事實,公司一定要發嗎? (單純疑問
作者: chyl   2016-02-01 23:31:00
嗯,不過,太小額的憑證不見得都會被認列,公司其實省不了多少稅;另外,這筆錢沒規定一定要發
作者: girlo (girlo)   2016-02-01 23:31:00
浮動午餐津貼可以不給吧?你沒有用餐的事實阿
作者: chyl   2016-02-01 23:35:00
我公司是不一起訂便當就是吃自己,公司不會再付午餐津貼
作者: stacyshu (舒)   2016-02-01 23:39:00
小吃店沒開發票啊,不然你要怎樣;這就是慣老闆一慣的薪資結構伎倆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6-02-01 23:40:00
有午餐津貼這規定喔?@@不過我覺得給公司方便/節稅也不會怎樣就是,囧…反正拿來給我兌獎也不會中(誤)XD…不過說不定會計真的有需要列帳啊,畢竟少訂便當又多支出…不用發票嗎?@@(不是專業不知道就是XD)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6-02-01 23:55:00
我們公司都花錢跟我買發票(旅遊津貼的名義)
作者: KUDUKI (.............)   2016-02-01 23:58:00
會計唬爛你
作者: lilavadee (lilavadee識到自己真的ꬳ)   2016-02-02 00:09:00
這哪是合法節稅= =,是公司鑽漏洞啊,國稅局哪會一張張發票慢慢看
作者: pasaga (dying)   2016-02-02 00:11:00
午餐津貼又不是一定要給妳 給發票報帳還好吧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6-02-02 00:14:00
勞基法根本就沒有什麼津貼= =我要是老闆就不發什麼津貼,這樣就不需要請你們生出什麼發票,來找自己麻煩~
作者: smile14for0 (橘 皮 可 恥 嗎?)   2016-02-02 00:19:00
勞基法沒有規定要給津貼,只是容許薪資中,老闆最高可以設2400是伙食津貼,對勞工而言,那2400也不計入所得稅之所得計算中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2-02 00:27:00
勞基法沒有規定要給午餐津貼 是薪資結構裡面可以提2400作為伙食費 這個伙食費對於勞工來說是可以免稅的並沒有說一定要給發票才能提列2400很多公司都這樣(給發票節稅) 並不代表這樣就是合法鑽漏洞+1 你們會計在唬爛你 我任職的公司也有幫員工提2400提列伙食費根本就不需要發票才能提列喔 對了 我問過會計師 公司提不提伙食費對公司節不節稅根本沒影響
作者: lrip (yun)   2016-02-02 00:56:00
合法節稅(逃漏稅),差異在薪資結構(本薪+津貼),公司用了很多津貼名義,來節稅。另一方面,當你年終或者投保時的計算單位都是用本薪,這裏就不包含你那一長串的津貼,長久下來損失很大。
作者: Alus (Alus)   2016-02-02 00:58:00
樓上 但如果公司發年終 算加班費都是用底薪(扣除伙食費)來算 這樣的薪資結構就會有影響了。
作者: lrip (yun)   2016-02-02 00:58:00
有些人會把他提列到交際費或娛樂費,變成費用提列。也可以達到節稅效果...太久沒碰帳,大致瞭解是如此
作者: lrip (yun)   2016-02-02 00:59:00
對,我也想說k大說法有問題,是影響之大對中小企業來說,蠻多都會叫員工打統編,但我蠻厭惡這類型作法,我表姐公司就常用此作帳或找親戚人頭列入工讀(沒實際在公司工作或沒幫保勞保),去抓帳,然後每年公司可節省幾十萬稅額,上次忘了抓人頭就多繳25萬
作者: yaki (.)   2016-02-02 01:15:00
原po公司是要把那1200提列到交通費(加油發票) 不是伙食費如果這個伙食津貼是另外加給的 我會願意配合 (很多公司沒有甚麼伙食交通津貼) 勞基法沒規定要給 但如果是將本薪中的1200巧立名目為伙食費 可能就會想辦法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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