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522812 (tina111)
2016-02-04 02:04:43應徵上了三個工作年後上工
第一個是早餐店
需4:30上班至12:30,第一個月無勞健保
有三個月試用期
店長說做到正職約25k 剛開始是21k
真是少的可憐
第二個是某公司保壽
基本上就是一直打電話約客戶
有業務去跑
每個月有規定至少要約成幾個人
底薪17k+業績抽成
上班時間固定
第三個是安親課輔老師
正職剛進去是22k
周六輪班
一至五12:30~8:30
不過是小班制約帶十幾個
勞保保工會是正常的嗎?
找工作快一個月發現中部的工作薪資真的滿差的
老闆根本不理什麼最低工資或勞資法
說真的不是急著找工作真的不會考慮這三個
如果其他面試沒收到回覆
看來只能三選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