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這個名詞
已經多次出現在媒體上了
大家對這個詞的感覺是什麼呢?
來段維基百科的介紹好了
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民主國家對過去政府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1],
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賠償等面向。簡而言之,由政府檢討過去因政治思想衝
突或戰爭罪行所引發之各種違反國際法或人權保障之行為,追究加害者之犯罪行為,取回犯
罪行為所得之財產權利。此外亦考慮「制度性犯罪」的價值判斷與法律評價,例如紐倫堡大
審、東京審判、去納粹化以及秘密警察的罪行。轉型正義之目的為鞏固和保障基本人權之普
世價值,以督促政府停止、調查、懲處、矯正、和預防未來政府對人權的侵犯。
轉型正義是「遲來的正義」,也可能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但這涉及「制度性犯罪」之評價(
參見道德兩難)。轉型正義必須以體制內的方式來實現,並符合國際法庭或國內法所公認之
法律原則,例如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對於一個從政治思想衝突或戰
爭而轉型的國家,轉型正義採取了實際上可行的觀點來面對這些挑戰,其同時也包含了對全
體歷史及文化的服從,而不讓現實成為一個不作為的藉口。
看完了介紹 大家對轉型正義有什麼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