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mimimi (...)》之銘言:
: 代po
: 以下正文
: 今天本來同事們開心的在公司吃火鍋
: 但我在夾蝦子時
: 有男同事也伸手來夾
: 所以我不小心濺到他
: (他認為我是潑他)
: 當下我立刻道歉
: 但那同事破口大罵
: “你都沒在看嗎”
: 所以我又道歉了一次
: 但他居然說
: 你真是瞎了你的狗眼
: 我當下其實很生氣想哭
: 但還是解釋我並不是故意的
: 我平常也不是一個容易出包的粗心人
: 我不懂憑什麼我要被罵成是狗
: 到現在我心情仍無法平復
: 這算公然侮辱了嗎?
代po 代po 代po 後續
以下正文
其實自己聚完餐後是一路哭回家
而主任其實當下也知道
我離開前也叫我乖 別生氣
昨天看了推文
我立刻出門到派出所報案
因為我不知道男同事本名
所以在派出所打電話問同事主任
但沒有人願意告訴我
只叫我冷靜
後來員警直接幫我跟主任及同事說
不要淌渾水
直接把當事者本名告訴警方就好
但他們似乎扯了個資法,說了這沒必要鬧那麼大
(這是我自己根據警方的回應臆測)
但還是有一個同事直接到派出所陪我
只是剛好她當時在跟另一個同事聊天,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在派出所哭了將近兩小時後
當事者終於打電話給我
“我承認並且道歉,你要什麼賠償,我都賠,你要告我也接受”
很感謝員警很熱心的幫忙
在我一個人哭著無助的時候
告訴我
“就算同事們已經開始聯絡討論說詞,我們還是有辦法幫你的”
雖然我要的道歉已經晚了
但由於心軟,最後還是決定先接受他的口頭道歉
員警先生也說
幫我筆錄存檔,只要6個月內
沒有感受對方誠心的歉意
可以直接送上提告。
謝謝版友,謝謝警員們。
最後,那麼多員警看著我哭
不知所措但還是努力安慰的樣子
其實真的很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