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勿抄~
心酸服務業上來討拍。
先講一下我們公司如果要消費,是需要到''兌幣機''消費,兌幣機只收5元10元50元100元
,有些客人會拿五百或一千來換成零錢,所以五百一千的真假是要自己辨識,如果有問題
,就是要自己貼。
過年連上八天,好不容易明天可以休息,卻在下班前發生讓人傻眼的事。
今天有個客人來到店裡要消費,但是她身上沒有「佰鈔」,於是她拿著一張五百元來跟我
換錢,她要拿錢給我的時候,我還聽到他兒子跟她說「媽,這張錢有破掉欸!」她媽回「
沒關係,給她就對了。」
她把鈔票給我的時候我看了一下後跟她說「小姐不好意思,你這張鈔票有''破損'',所以
我不能幫你''換''佰鈔喔。」
(那張鈔票很舊而且真的有破,如果銀行不收就是自己要陪)
結果那客人怒瞪我一眼後就離開。
過沒多久就收到朋友的賴,說我被po上地方fb的公開社團,因為我拒''收''客人的錢,
然後下面留言也是一面倒的挺樓主,說怎麼可以拒''收'',講的很難聽…(還有人回覆樓
主,叫樓主找記者,找壹周刊…)
反應給店長,希望店長請公司處理,店長只是已讀不回…
覺得非常委屈,服務業就真的一定要已客為尊嗎?稍微讓人不開心就要這樣被公審,而且
po文的人都只講對自己有利的話,有點想上網回文,但是又怕以後在公司被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