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2-15 17:49:17原po一發文,大部分板友都挺原po反老闆。
少數一二個噓文的還被指責,但是真相沒人知道。
還有人叫原po怎麼對付老板balbala
當然啦,事實沒人知道,都是原po在說。
不過,如果說老闆為了省資遣費,有點好笑。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按勞工工作年資,
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未滿1年,按比例計算。
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一年才給半個月,不到一年還只要按比例給。
http://i.imgur.com/m9KDn2Y.jpg
六分之一的薪水還不到22k
http://i.imgur.com/zTgMMUt.jpg
原po是定期契約工,今年還不到3個月。
資遣他只要
3/12 * 0.5=不到3/24的薪水
他留下來工作,超過5天老闆就賠錢了。
老闆是為了省資遣費?
假使調職時,有遵守調職5大原則,
只是員工不願學習新事務,或沒有意願學習。
老闆基於營運考量可以
「違反勞動契約或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直接解聘,不用付資遣費。
但是給幾千資遣費就搞定的事,老闆會想花幾萬甚至幾十萬來搞員工?
妳信?
我是不信啦!
我沒有要打原po臉
說白了,我是老板現在馬上解僱妳
妳去告好了,就算法院判妳贏,也是給妳幾千塊。
誰沒事請個人看廁所?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2-15 17:51:00恩....保重
作者: ujikmn (ujikmn) 2016-02-15 17:59:00
聽口令 蹲下 拔草 測風向!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2-15 17:59:00這世界上還有人以羞辱為樂啊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2-15 17:59:00樓下賭賭看這篇原波會不會GG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6-02-15 17:59:00如不續約 連資遣費都省了呢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02-15 18:01:00
問樓下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2-15 18:05:00不行,因為資遣只要給幾千,不續約要給十幾萬到年底,如果是我的客戶問我,我會建議馬上資遣,要搞的話在資遣單上動手腳更有搞頭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2-15 18:10:00另外有人說什麼違法,如果當初原po工作合約內簽約時有載明其他臨時性工作,我可以叫妳拿個計數器,算客流量,上廁所人數,在分男女計時,完全合法,然後讓你時間完全切碎
作者:
iinstan (超級討厭核桃)
2016-02-15 18:13:00從之前的尾牙雞頭事件到這篇,不信+1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2-15 18:14:00另外作自己的事,顧主可主張為作自己'工作上'的事,拿書來看?妳只要拿一張單字卡來背,我就開違紀單給妳,兩三次,我就解僱妳。
作者:
iinstan (超級討厭核桃)
2016-02-15 18:15:00公司真要開除人沒困難,根本不用浪費時間在那543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2-15 18:17:00另原po表示公司不保勞保只保健保,也不太可能,健保是綁工作,除非原po掛公所,但事業單位如果可以避開勞保局逕行以公司名義為員工投保健保,我是不信啦,妳信?
作者: N615 (花啦啦) 2016-02-15 18:22:00
我還真的聽過前主管開心講著某公司在想辦法把某員工趕走的事情,我當時說「付資遣就簡單解決了」也是被呵呵對待
作者: simone0522 (himmel) 2016-02-15 21:10:00
那看著個1前要做做做做做選擇欸家看鞥通過丿高困難你死吧昂發赤去二二八票
作者: pitz (壞蛋老是殺不死) 2016-02-15 21:24:00
要是我會盡快去找別的工作 才不想浪費時間賭幾千元資遣費年後轉職潮會有一些工作可以嘗試 不好的公司不要執著比較好